去年五一假,舅舅从南京带回来一只比熊,它的名字叫“球球”。

我迫不及待地抱起它来,放在怀里。它有一身白得发亮,不夹一丝半点杂色毛发,摸上去柔柔滑滑的,就像棉花糖一样松软,又像丝绸一般柔滑。小脑袋上镶嵌着两颗炯炯有神的黑珍珠,无论是谁都会被它的眼神所迷住;小小的鼻子上有两只小小的鼻孔,吸气的时候动一动,有趣的很呢!头的两侧耸拉着两只软软乎乎的小耳朵,只要动一动,它的小耳朵就会随着节拍甩来甩去,真像是摇拨浪鼓。脖子上还系着一个金色的小铃铛,走几步就会发出“叮叮当当”的声音。小小的尾巴翘得高高的,摇摇晃晃的。又短又壮的小短腿,走起路来一摇一摆,似乎走出了六亲不认的步伐,有时不小心还会摔一个大跟头,站都站不起来,真让人发笑!

别看它表面是一位小女生,其实内在是一个调皮鬼!只要看见别的小狗,它就会立刻冲向前去,挑衅别人来打架,就算对方是位男生,它也会把别的小狗打得怀疑“狗”生了!它还是一个拆家高手,不用一分钟,球球就能把一个完好无损的玩具变成一堆废物。最“可恶”的是,它竟然在我练毛笔字时,跳上书桌,打翻墨水,到处印上它的“作品”,害得我用十几分钟写的作品就这样报废了。

球球真是让人又爱又恨。不过,看着它每天无忧无虑地样子,我心里也非常欣慰。也许上辈子是我欠它的,这辈子就让我做牛做马来偿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