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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区中小学和中职校 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0-08-25 11:02:56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机关各科室、区教师发展中心:

根据省、市职称工作部门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20年度全区中小学和中职校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原则

认真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重要举措。坚持统筹全局,结合本区中小学和中职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针对不同学段、不同学科特点,注重向一线教师倾斜。坚持促进乡村,充分考虑城镇和乡村学校的不同情况,晋升正高级职称应有2年以上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教师可放宽)。坚持激发活力,继续完善多方评价机制,强化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注重参考工作单位考核推荐意见,探索多元评价方式。

二、基本要求

(一)突出师德评价第一标准。各校要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征求学生和家长意见、设立举报热线、随机电话抽访等方式全面考察教师的职业操守,师德表现突出的在同等情况下优先推荐,师德存在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近三年内有违规违法办学行为并被县级及以上行政部门查处且通报批评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等不得推荐评审。各学校要在全面考察的基础上,对申报人员师德师风情况作出书面说明。

(二)重点考核教育教学能力。申报人员须参加课堂教学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等,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不超过省下达推荐人数的60%。同时,将教师结对帮扶若干学习困难学生、促进其转化提升的情况以及任教学科教学质量、教育改革创新等作为教师教学能力的重要内容。切实重视班主任工作,对担任班主任工作业绩突出和近五年课时量多的予以倾斜。

(三)重视教科研成果实践贡献考核。着重考察教育教学研究、论文、课题等教科研成果对学校教学的指导作用和转化情况,以及在教学成果奖等奖项中的获奖情况。对申报人员提交的课题,着重考察课题研究成果在自身的教学实践中或教育教学中的应用推广情况及价值。研训员将其分管学科教学质量、教育改革创新、教师培养质量等作为其教学能力评价的重要内容。

(四)注重示范引领作用发挥。推荐人选能发挥“传帮带”的作用,任现职以来担任过青年教师和师范实习生指导教师、名师工作站(室)及培育站领衔人(首席专家、导师等)、师范教育课程兼职教师、教育硕士生指导教师、省级培训授课教师(含名师空中课堂)等,或参与“四有”好教师团队建设作出较大贡献,并在其中发挥积极的专业示范作用。对积极参与省市教育行政部门重要文件起草、重要标准制定或修订等工作并做出实质性贡献的,对所任教学生成长、学科建设和学校(单位)、区域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对援藏援疆援青工作做出贡献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三、推荐数量

2020年,泰州市下达给我区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推荐名额为5名,中职校正高级讲师推荐名额为1名,无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不推荐。各学校在推荐过程中,要根据新时代教育改革和教师发展的新要求,认真把好职称评审的指导原则,注意向一线优秀教师、乡村教师倾斜,达到同学科教师规定教学工作量的副校长可按教师身份申报。在乡村学校评上正高级职称的,5年之内不得交流到非乡村学校。

四、推荐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资格条件》的教师提出书面申请,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12),申报人员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191231日,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0331日。今年中小学和中职校正高级职称继续进行网上填报,申报人员通过“江苏人才信息港”中的职称申报评审管理服务平台在线填报相关申报信息。信息填报成功后,通过系统自助打印《江苏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正高级讲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2.学校(单位)推荐。按照公开述职、成果展示、民主测评、组织推荐等程序开展推荐工作。公开述职和教师测评相结合进行,参加人数不少于学校或单位教师总数的70%。学生测评人数不少于两个班的学生。教科研训等人员面向指导服务对象开展测评,人数不少于30人,测评时申报人员和直系亲属回避。推荐结果及《江苏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申报人员情况简表》、《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正高级讲师申报人员情况简表》(见附件34)在学校(单位)网站或公共场所进行公示后报送区教育局,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其他要求

(一)严格按照规定组织推荐。各校要完善职称评审制度,健全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将职称评审工作作为廉政风险防范的重要内容。通过学习文件,让全体教师了解职称、了解标准、了解要求,对标找差,对标努力。要严格按文件要求把好申报对象关,确保文件公开、条件公开,各环节预留充足的时间;推荐过程科学有序、规范公正。

(二)加强对材料审核把关。今年起,正高级教师职称申报材料省里不再进行形式性审查,统一上报后不再接受个人补充材料。各学校要加强文件学习和指导服务,确保评审表和材料填写完整、准确真实、逐一审核。因材料不齐全等问题,影响职称评审的,由申报人和申报单位自行负责。申报材料报送截至时间:2020911日,逾期未报送材料的学校视为放弃。报送材料地点:区教育局人事科105室,联系人:钱海燕,联系电话:88088515

(三)加大违规处理力度。要建立教师诚信机制,对伪造谎报学历、资历、教学工作量、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同时记入个人职称申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已通过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予以撤销,已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予以解聘,并视情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每份材料收取评审费400元,请各学校在报送评审材料的同时,将评审费交至区教育局财务科408室。

 

附件:1.江苏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2.江苏省中职校正高级讲师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3.江苏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申报人员情况简表

4.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正高级讲师申报人员情况简表

 

 

泰州市姜堰区教育局     泰州市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21

 

泰州市姜堰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8月21印发


发布:陈芸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