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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申报文件
2021-08-13 16:09:00


初级职称(二级教师、助理讲师)报送须知

(初级职称网上申报时间截止830日,纸质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一、初定初级职称

1.申报对象:申报人员所学专业、申报学科与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均一致,获得专科学历后在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工作满3年或获得本科学历后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工作满1年,且教师资格证书取得时间也符合相应年限要求。

2.网上申报:申报人员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web/login?loginType=GR),在“个人办事”—“人才人事”搜索“职称初定申报”,展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找到“职称初定申报”并点击“申报”。操作流程可参照《初定职称申报指南》。

3.申报材料:1)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申报表,一式两份,正反打印;(2)任现职以来工作总结一份,A4纸打印;(3)学历证书及有关学历证明复印件;(4)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5)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6)工作以来的考核材料,提供学校年度考核汇总表复印件;(7)泰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原件,至少3门;(8)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二、评审初级职称

1.申报对象:申报人员所学专业、申报学科与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不一致,获得专科学历后在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工作满4年或获得本科学历后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工作满2年,且教师资格证书取得时间也符合相应年限要求。

2.网上申报:申报人员登录“泰州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http://zc.tzbys.com:18081/w/apply/login),在“我要申报”—“评审”内点击“2021年姜堰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初(助理)级职称申报”批次进行申报。操作流程可参照《泰州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申报系统操作手册》。

3.申报材料: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两份,正反打印;(2)任现职以来工作总结一份,A4纸打印;(3)学历证书及有关学历证明复印件;(4)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5)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6)工作以来的考核材料,提供学校年度考核汇总表复印件;(7)泰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原件,至少3门;(8)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三、咨询电话:0523-88869409(初定)、0523-88088515(评审)。




发布:陈芸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