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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乡村教师 定向培养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
2023-06-12 18:03:47

各高中、完中,有关社会培训机构:

今年我省继续以县(市、区)为单位,实施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工作。请各学校将《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乡村教师定向培养政策宣传(计划填报问答》(见附件)发放到每个学生,并通过学校网站、微信群、家长会等多种途径向学生家长进行宣传。宣传中要抓住三个要点:一是具有姜堰区户籍的考生才可以填报姜堰的定向培养志愿;二是定向培养计划列入本科高校提前批次,执行相应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提前批次未被录取的,不影响后续批次志愿填报及录取;三是定向师范生顺利毕业,达到相关要求,安排到我区农村中小学工作。

以上通知精神请各学校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乡村教师定向培养政策宣传(计划填报问答)


                                                                                            泰州市姜堰区教育局

                                                                                       2023年612

              

2023年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乡村教师定向培养政策宣传(计划填报问答)


根据省委省政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苏发〔2021〕1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21〕36号)精神,在“十四五”期间,严格落实中央脱贫政策“四个不摘”要求,现有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政策继续执行,为此,我省将在“十四五”期间,继续开展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招生工作。

问:为什么要招收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

答:招收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主要是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教育总体现代化,为乡村学校培养一批扎根农村、甘于奉献、一专多能、素质全面的本土化的乡村教师。这里所说的乡村学校是指县级政府驻地以外的乡镇、涉农街道和村庄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

问:2023年我区安排了多少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计划?

答:2023年我区安排乡村定向师范生计划21个,培养方向为本科学历乡村中小学教师。21个计划中,小学教育6个,地理科学、生物科学、化学各2个,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各3个,思想政治1个,音乐学2个。

问:2023年我区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计划有哪些学校参与培养?

答:今年我区的本科乡村定向师范生分别由盐城师范学院(生物科学)、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数学与应用数学、化学、思想政治)、南京晓庄学院(音乐学)、泰州学院(小学教育)、淮阴师范学院(物理、地理科学)5所院校组织培养。培养院校均为国家和省卓越教师培养计划项目学校,办学历史长,办学条件好,培养质量高,毕业生受到中小学校的欢迎。

问: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录取方式如何?

答:培养层次为四年制本科,培养计划纳入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管理,列入本科高校提前批次,执行相应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定向招生,按志愿填报情况分县(市、区)择优录取。提前批次未被录取的,不影响正常批次志愿填报及录取。本科未完成的乡村定向师范生计划转入培养院校相应专业计划。

问: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如何报考?

答:符合国家高考政策、户籍在本县(市、区)的高中毕业生,均可以报考所在县(市、区)的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生源以县(市、区)为单位“本县报本县”,即户籍在有定向培养计划县(市、区)的考生,填报本县(市、区)乡村教师定向志愿。录取的定向师范生,在入学前与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根据以上规定,户籍为姜堰的考生才可以填报姜堰的乡村教师定向志愿,户籍不在姜堰的考生,只能报考自己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定向培养志愿。

问: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如何培养?

答: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凭录取通知书和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书》,到培养院校办理入学手续。培养院校在乡村定向师范生报到后与其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培养期间不迁移户口、不变更户籍、不变更专业。培养院校会同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户籍所在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和幼儿园,围绕培养造就乡村优秀教师的目标,共同制定培养方案,协同开展培养工作。

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在学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培养院校征得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同意后,取消其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资格。具体情形为:1.乙方在校期间有3门课程(含教师职业基本功)不及格(不过关)且补考不及格(不过关);2.违反培养院校纪律,受到学校记过以上处分的;3.未能按期获取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的;4.毕业前未能获得相应学段(或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的。根据以上情况取消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资格的学生,培养院校正常发放《派遣证》和《就业协议书》。

问: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就业如何安排?

答: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毕业后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报到,按照综合成绩排名,选择到有空编空岗的乡村学校任教。综合成绩按培养院校考核成绩30%、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30%、毕业时各县(市、区)组织的定向招聘考试成绩40%方法计算。各县(市、区)确保到乡村学校工作的定向师范毕业生有编有岗。

问: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收学费吗?

答: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在读期间,学费、住宿费和国家助学金发放办法及标准与其他大学生相同。就业后,符合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社厅《江苏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0〕28号)条件的乡村教师定向生,返还其在学期间所缴的学费。

问: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有服务期吗?

答: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毕业后,应在乡村学校任教并连续服务满5年以上。

问: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在学期间可以参军服役吗?

答: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申请参军服役时,首先征得生源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同意后并解除定向委托培养协议后(不算违约),方可同意其参军服役,服役后按照有关规定转入相应专业,不再享受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的相关政策。

问: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毕业时可以参加考研或选调生吗?

答: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毕业后应严格按照协议回生源所在县(市、区)乡村学校任教。毕业前以及在服务期间内,不得报考全日制高一层次学历(自学考试、成人高考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除外,乙方如录取“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脱产学习时间不计入服务年限,服务年限顺延)。如毕业当年或服务期内报考非全日制研究生,需征得任教乡村学校同意。

除可参加“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推免以外,各培养院校其他形式的推免计划、“三支一扶”、选调生等不可安排。鼓励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在职后进行高一级学历(或学位)学习。

问: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如果违约怎么办?

答:各地严格执行《定向就业协议书》,建立健全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履约动态跟踪管理机制,建立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诚信档案。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要严格履行协议,毕业后,如果未到岗任教或者未完成服务期限的,五年内不得报考研究生,未服务的期限内不能应聘江苏省内事业单位,并需缴纳违约金。未按期到岗任教的,违约金为在学期间省财政生均拨款费用的总和乘以1.5;未满服务期限的,违约金为在学期间省财政生均拨款费用的总和乘以1.5除以5乘以未服务的年限。

发布:陈芸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