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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 团市委关于开展第九届泰州市 “十佳青年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2023-06-17 10:28:00

各市(区)教育局、团委,各高校,市直各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青年教师队伍建设,大力宣传、选树先进青年教师典型,在全市青年教师中营造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泰州市教育局、共青团泰州市委员会决定开展第九届泰州市“十佳青年教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分配

1.评选对象:全市教育系统在职在岗青年教师。

2.名额分配:各地各校推荐候选人名额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师德高尚,深受学生的爱戴。

2.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教育教学业绩突出,在青年教师中具有较强的示范性和榜样性。

3.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取得显著成绩。近3年来,作为第一作者在市级及以上刊物(论文评比市级一等奖)发表本学科的研究论文2篇以上;负责或参与市(区)级以上教科研课题研究;在市(区)级以上范围开过3次以上公开课,在教学竞赛、教学基本功比赛等活动中获得市级及以上奖项。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在一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三年以上,近三年年终考核合格,且至少有一年为优秀。

5.在维护社会安定团结、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或为全市教育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青年教师可适当放宽评选条件的第3条要求。

三、评选程序

1.推荐申报(6月14日至6月28日)

各学校通过自荐、组织推荐的方式,决定推荐人选,在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后,报各市(区)教育局。各市(区)教育局对候选人进行考察,根据候选人名额分配数进行评选,确定泰州市“十佳青年教师”候选人。

高校和市直教育系统候选人由市教育局与团市委联合评选推荐。各高校和市直各学校对照条件进行初评,候选人经考察及校内公示后报市教育团工委,每校推荐人数不超过1人。

各市(区)教育局、各高校、市直各学校于6月26日前将全部推荐材料、考察材料及各种书面佐证材料报市教育团工委,联系人:孙迎迎;联系电话:15052851962;邮箱tzsjytgw@163.com;地址:泰州市海陵区鼓楼南楼366号泰州市教育局604室。逾期不予受理 。

推荐材料包括:

(1)泰州市第九届“十佳青年教师”申报表(附件2)和1500字左右事迹材料(格式见附件3)。需电子版(DOC格式)、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PDF格式)和纸质版一式两份。

(2)泰州市第九届“十佳青年教师”人选考察材料及公示证明。需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PDF格式)和纸质版一式两份。

(3)推荐人选教学成果认证、所获荣誉证书复印件及近三年所任教学科的教学质量情况证明。需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纸质版一份。

(4)推荐人选本人近期彩色标准照一张(jpg格式、分辨率350dpi、大于100kb)、高质量工作照2—3张(有代表性、方便后期宣传、jpg格式、大于1M、高清),均仅需电子版,无需冲印。

以上材料请勿过度包装,纸质版普通 A4 纸黑白打印即可。

2.材料初审(6月29日至7月5日)

对照申报条件和要求,对各市(区)教育局及相关学校推荐人选的材料进行初审,结合考察情况和评选条件,确定正式候选人。

3.候选人公示(7月6日至7月13日)

将确定的候选人在泰州市教育局网站向社会公开,广泛征询意见,如有异议,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对经核实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候选人,取消其正式候选人资格。

4.综合评审(7月14日至7月20日)

市教育局和团市委成立第九届十佳青年教师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综合评审前,推荐单位需提交反映候选人真实工作片段及取得成绩的视频短片(视频时长3分钟,横屏拍摄,MP4格式,像素1080p,确保图像、声音清晰)。候选人现场根据抽签顺序分别进行3分钟短片展示、5分钟演讲,并进行3分钟答辩。根据综合评审情况确定“十佳青年教师”10名、“十佳青年教师”提名奖10名。

5.发文表彰(7月28日前)

评审结果在泰州市教育局网站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由市教育局、团市委联合发文表彰。

四、有关要求

1.各地各校要切实加强“十佳青年教师”评选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评选。要坚持评选标准,严格按评选程序操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宁缺毋滥。推荐人选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2.各市(区)要严格按照分配名额推荐,凡超过分配名额的一律不予接受。推荐人选要向一线教师倾斜,兼顾到各学段、各学科的青年教师。

3.凡涉及到年龄、学历、聘期、任职期限、论文发表、获奖等时间计算均截至2023年5月31日。


附件:1.泰州市第九届“十佳青年教师”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

2.泰州市第九届“十佳青年教师”申报表

3.泰州市第九届“十佳青年教师”候选人XXX同志

事迹材料(样本)

4.泰州市第九届“十佳青年教师”候选人XXX同志

综合考察意见(样本)




泰州市教育局                     共青团泰州市委员会

                                2023年6月13日

发布:陈芸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