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寒假学校公开承诺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意见》(苏教基﹝2017﹞20号)、《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苏教基﹝2018﹞23号)要求,学校郑重承诺,将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接受家长、社会监督。
1.严禁在寒假期间组织学生进行集体补课、上新课或以各种名目举办文化课补习班、培训班、提高班等。
2.不租借校舍用于举办针对中小学生的文化课补习班,不与校外辅导机构合作举办补习班、培优班或提高班,不组织、要求或暗示学生到校外辅导机构进行补课、培训。
3.加强在职教师教育和管理,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或到校外辅导机构违规上课。
4.合理布置学生寒假作业,切实控制各科作业累加后的寒假作业总量,确保学生每天的书面作业量不高于平时作业数量要求。
5.本承诺一式三份,一份公示在学校大门显著位置,一份公示在学校网站首页,一份报区教育局备案。
监督举报电话: 0523—88100896
学校负责人: 钱方 13775791009
泰州市姜堰区实验初级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