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校:
为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市委宣传部等13部门(单位)组织开展泰州市第五届“十行百星”先进典型推荐评选活动。现将评选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校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推荐,学生人数在2000人以上的学校必须推荐1名候选人参加“泰州教育之星”先进典型评选,6月5日前将推荐表等材料报人事科103室,电子档从办公平台发给人事科林文勇同志。
附件请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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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泰州市委宣传部文件 |
泰宣通〔2021〕2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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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宣传部 市委组织部等13部门(单位)
关于组织开展泰州市第五届“十行百星”
先进典型推荐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市(区)委宣传部、泰州医药高新区党工委宣传部,市各部门(单位),各高校:
为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力营造传承红色基因、弘扬英雄精神、建设幸福泰州的浓厚氛围,用身边的典型引领全市各行各业干部群众投身到“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去,奋力打造令人向往的“幸福水天堂”、崛起中部的产业增长极。根据市委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安排,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决定,以“弘扬杨根思精神 争当幸福泰州建设标兵”为主题,在全市开展第五届“十行百星”先进典型评选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这条主线,聚焦“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选树宣传一批践行杨根思精神、建设幸福泰州的先进典型,发挥他们先锋示范作用,引导全市党员干部进一步造福人民群众、凝聚奋进力量,更好地担负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重大使命,为建设人民满意的幸福城市不懈奋斗。
二、评选范围、类别、标准和原则
1.评选范围
为推动泰州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做出突出贡献的行业典型,主要包括工业、农业、商业、交通、信息、科技、建设、金融、文化、教育、卫生、政法、体育、新闻、旅游、审批等行业和党政群机关中的工作人员。前四届“十行百星”先进典型当选者不再参评。
2.评选类别
“十行百星”分10个类别,每个类别10名先进典型,共计100名先进典型。分别为:
(1)泰州科技之星:主要是大力开展科技创新,用科技推动我市高水平全面小康建设,取得重大科研成果并在实际运用中取得明显成效的先进典型。
(2)泰州富民之星:主要是体现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新模式的发展趋势,带领群众振兴乡村、创业致富的先进典型。
(3)泰州质量之星:主要是积极投身品质泰州建设,在全市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质量技术服务领域不断创先争优,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典型。
(4)泰州政务服务之星:主要是在审批服务一线岗位,为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提供许可、确认、裁决、奖励、处罚等行政服务,获得企业群众点赞、取得显著工作成效的先进典型。
(5)泰州教育之星:主要是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业绩突出,探索教育教学规律,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先进典型。
(6)泰州医务之星:主要是医疗健康卫生战线上医德高尚、技术精湛,在行医为民、救死扶伤、守护生命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典型。
(7)泰州文体之星:主要是新闻、文化、旅游和体育事业中有突出成就和特殊贡献,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热心公益事业的先进典型。
(8)泰州金融之星:主要是各类金融机构在服务泰州经济社会发展中,认真落实积极的金融政策,特别是服务全市实体经济和产业转型升级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典型。
(9)泰州政法之星:主要是切实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任务,紧扣争创全省“平安建设示范区、法治建设先导区、市域社会治理样板区”目标定位,在平安建设、依法治市、社会治理、政法维稳、化解矛盾、打击犯罪、疫情防控方面的先进典型。
(10)泰州公仆之星:主要是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廉洁奉公,一心为民,造福一方的先进典型。
3.评选标准(见附件1)
4.评选原则
围绕“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新使命,以“弘扬杨根思精神 争当幸福泰州建设标兵”为主题;坚持以全省同行业的先进水平为参照;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面向社会各个行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群众公认、优中选优。
泰州市第五届“十行百星”先进典型表彰名额为100名,候选人按1.5倍的比例推荐,必须是在泰州市工作满5年的人士。市级机关部门处级以上(含处级)领导干部不参评,各市(区)、泰州医药高新区机关部门科级以上(含科级)领导干部不参评。
三、评选程序
活动时间:2021年4月—12月
1.推荐阶段(5月20日前)
各地各部门(单位)要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组织发动干部群众广泛推荐“十行百星”先进典型。各地各部门(单位)对所推荐的候选人建议名单进行核实、整理后,经本地本系统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公安、信用等部门同意后,向市委宣传部推荐候选人。被推荐对象是企业负责人的,还须经同级市场监管、税务、审计、安全生产部门审核后上报。
各地每个类别推荐2—3名候选人,总数不超过25人;市级机关各部门(单位)、各高校可分别推荐对口行业的2—3名候选人。各地各单位各高校请于5月20日前将候选人汇总表(附件2)和候选人推荐表(附件3)的纸质版、电子版及其他相关材料报至市委宣传部宣教处(市政府主楼931房间,邮箱:xjc6061@163.com,电话:86886061)。
2.评选阶段(8月10日前)
7月10日前,各牵头单位对上报的推荐名单进行审核、整理,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对候选人进行第一轮商讨推荐,按照1.5倍的比例确定初步候选人名单。8月10日前,市委宣传部组织各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召开评审会,评选出100名泰州市第五届“十行百星”先进典型。
3.表彰阶段(9月30日前)
发文通报表扬泰州市第五届“十行百星”先进典型,举办“弘扬杨根思精神 争当幸福泰州建设标兵”——泰州市第五届“十行百星”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
4.宣传阶段(10月—12月份)
(1)媒体宣传:全市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制定宣传报道方案,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特色优势,泰州日报、泰州晚报要开辟专栏,泰州广电台要推出系列专题报道,各微信公众号要图文并茂进行专题报道,宣传“十行百星”的先进事迹。
(2)社会宣传:制作宣传片,在社区、车站、商场、机关、学校等人流密集区进行宣传,在公共信息联播网、楼宇电视、公交车和出租车车载视屏上进行滚动播放。
(3)宣讲活动:制作宣讲者系列视频,全市各大微信公众号开辟“十行百星”音视频宣讲专栏,在全社会营造学习典型、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努力把先进典型的敬业精神转化为推动实际工作的动力。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评选活动公开、公平、公正,特成立“十行百星”评选活动组委会,负责活动的组织和领导工作,组委会主任请市委相关领导担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等主办单位的相关负责人组成。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工作由市委宣传部宣教处承担。各地都应建立相应的组委会。
五、工作要求
1.突出组织性。“十行百星”先进典型评选活动涵盖内容广、持续时间长、涉及部门多,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评选表彰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周密部署,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严格执行推荐评选标准,确保推荐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
2.突出导向性。开展“十行百星”先进典型评选活动,根本目的是紧紧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深化和拓展各行各业的思想政治工作,激发广大干部群众投身到“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去,要深入挖掘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把学习典型的敬业精神转化为建设幸福泰州的强大动力。
3.突出群众性。“十行百星”先进典型评选活动重在推荐过程、重在群众参与,要始终突出群众性这一特点,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主动性,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把推荐评选活动渗透到农村、社区、学校、机关、企业、新经济社会组织等城乡基层。评选宣传活动多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多搭建便于群众参与的平台,使整个推荐评选活动的过程成为人们自觉参与、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过程。
附件:1.泰州市第五届“十行百星”先进典型评选标准
2.泰州市第五届“十行百星”候选人汇总表
3.泰州市第五届“十行百星”候选人推荐表
(此页无正文)
中共泰州市委宣传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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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泰州市委组织部 |
中共泰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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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教育局 |
泰州市科技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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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泰州市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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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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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行政审批局 |
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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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体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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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
2021年5月6日
附件1
泰州市第五届“十行百星”先进典型评选标准
一、“十行百星”先进典型评选共性标准
1.政治坚定,理想远大,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实践中推动高质量发展,创业富民、创新利民、创优惠民;
3.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公众形象;
4.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无私奉献精神,在群众中拥有较高声望,为泰州发展作出重大贡献,坚持工作在基层一线,取得突出业绩,产生广泛影响;
5.市直申报人员须获得泰州市级以上综合表彰(荣誉称号)或省级以上行业(系统)表彰(荣誉称号),市(区)申报人员须获得市(区)级以上综合表彰(荣誉称号)或市级以上行业(系统)综合表彰(荣誉称号)。
二、“十行百星”先进典型评选个性标准
1.泰州科技之星评选标准:主要是大力开展科技创新,用科技推动我市高水平全面小康建设,取得重大科研成果并在实际运用中取得明显成效的先进典型。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承担具有先进水平的市级及以上重点科研项目,取得行业领先地位的科技成果且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
(2)在自然科学研究或重大技术攻关、工程技术领域中,获得自主创新重大成果或在同类学科领域中具有重要影响;
(3)在科技管理工作中有创新,对推动科学研究、技术进步、科技成果产业化、科普作出重要贡献并取得显著成效;
(4)在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五化融合战略实施方面,大力推广信息化应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进步,取得明显成效。
2.泰州富民之星评选标准:主要是体现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新模式的发展趋势,带领群众振兴乡村、创业致富的先进典型。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积极投身乡村振兴事业,热心公益,在乡村振兴事业中发挥先锋模范和示范引领作用,贡献突出,受到社会广泛好评;
(2)积极培育乡村特色产业,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带动农民致富、村集体经济增收成效明显;
(3)推广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创办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为农业发展、农村改革、农民增收作出突出贡献;
(4)创办的经济实体能有效带动当地产业发展,创办的企业在泰州区域范围内有行业领先地位,获得市级以上相关表彰奖励,积极向创业人群传授自身的创业经验,利用自身能力、条件投身创业指导与服务,帮助更多的人成功创业。
3.泰州质量之星评选标准:主要是积极投身品质泰州建设,在全市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质量技术服务领域不断创先争优,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典型。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长期坚守在质量工作一线,政治素质过硬,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确立“质量第一、品质引领”理念,主要事迹突出,并在业内享有较高声誉;
(2)在从事领域内,业务精湛,技艺精准,用心做细做精做强,一丝不苟确保质量、促进品质,能力水平在同行业中名列前茅;
(3)坚持爱岗敬业,勤奋钻研业务,具有先进的管理理念、强烈的创新精神、精湛的专业技能,在工作岗位及高质量发展方面取得优异成绩;
(4)注重技艺传承与创新,在传承中创新,在创新中传承,把知识和技术当作共同财富,为行业技能提升发挥积极作用;
(5)善于团结协作,勇于担当作为,引领带动作用突出,典型示范意义显著;
(6)其他在提升城市品质,推进品质泰州建设过程中,具有创新建树和突出贡献的生产、服务一线的质量工作人员。
4. 泰州政务服务之星评选标准:主要是在审批服务一线岗位,为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提供许可、确认、裁决、奖励、处罚等行政服务,获得企业群众点赞、取得显著工作成效的先进典型。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
(1)热爱本职。对政务服务工作充满热情,能够把岗位当事业干、把群众当亲人待,长期坚守在窗口一线,具有较高群众威信;
(2)业务精湛。熟练掌握岗位政策法规制度、精通本职业务;恪尽职守、办事高效,受理服务无超时办件、无拖拉现象;勤奋努力、业绩突出,出色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
(3)服务优质。服务积极主动、热情礼貌;依法依规、秉公办事;无群众投诉。
5.泰州教育之星评选标准:主要是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业绩突出,探索教育教学规律,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先进典型。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努力践行和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廉洁从教;
(2)爱岗敬业,师德高尚,积极探索教育教学规律,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方面业绩突出,在师生、家长和群众中拥有较高声望。
6.泰州医务之星评选标准:主要是医疗健康卫生战线上医德高尚、技术精湛,在行医为民、救死扶伤、守护生命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典型。须首先获得“泰州市医德楷模”荣誉称号,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长期扎根在基层一线,恪尽职守、爱岗敬业、钻研业务,攻克医疗技术难关,交流传授医疗技术,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团队意识,在群众中具有较高美誉度;
(2)尊重患者、关爱生命、文明行医、廉洁自律,医患关系和谐,服务对象零投诉,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法规制度,不以医谋私,自觉抵制不正当交易和商业贿赂。医疗服务中发挥典型模范作用,有救死扶伤、无私奉献的善举;
(3)在艰苦环境下,以精湛的技术和优质的服务赢得群众信赖和爱戴,或积极参加援外援疆援藏医疗等活动,为维护民族关系、增进中外友谊作出重大贡献;
(4)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中,有突出表现或重大贡献。
7.泰州文体之星评选标准:主要是新闻、文化、旅游和体育事业中有突出成就和特殊贡献,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热心公益事业的先进典型。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在新闻一线工作3年及以上,采写、编辑的作品和栏目(节目)有较高的社会影响力,主持的节目有较高的知名度,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2)在丰富群众文体生活、文艺精品创作、公共文化服务、文化遗产保护、文旅产业发展、文化教育和科研、对外文化交流、家乡旅游文化宣传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先进个人;
(3)积极推进全民健身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在重大体育赛事中取得突出成绩,在积极培育地域特色品牌赛事上取得重大突破的先进个人。
8.泰州金融之星评选标准:主要是各类金融机构在服务泰州经济社会发展中,认真落实积极的金融政策,特别是服务全市实体经济和产业转型升级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典型。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
(1)在服务重大项目、实体经济发展中业绩突出;
(2)在推动普惠金融发展中作出重要贡献;
(3)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参与和推动金融领域相关改革项目,在一定范围内具有较大影响,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4)具有较高的专业技能和丰富的专业知识,并在系统内开展的综合评比中取得优异成绩。
9.泰州政法之星评选标准:主要是切实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任务,紧扣争创全省“平安建设示范区、法治建设先导区、市域社会治理样板区”目标定位,在平安建设、依法治市、社会治理、政法维稳、化解矛盾、打击犯罪、疫情防控方面的先进典型。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
(1)热爱政法事业,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纪律严明,忠诚履行职责,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司法;
(2)爱岗敬业,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深化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中起到骨干作用,业绩显著;
(3)坚持执法为民,有较强的群众观念和为民服务意识,关心群众疾苦,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方面成效显著,得到群众认可;
(4)公正执法,作风正派,有良好的作风和道德品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无错案责任追究;
(5)刻苦钻研业务,善于工作创新,在全市平安建设、依法治市、维护社会稳定、打击违法犯罪、化解矛盾纠纷等执法一线和综合岗位作出突出贡献。
10.泰州公仆之星评选标准:主要是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廉洁奉公,一心为民,造福一方的先进典型。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
(1)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较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人为本,自觉维护群众利益,积极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
(2)熟悉本职岗位所需的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是本单位、本系统公认的业务能手和岗位标兵;
(3)参评人员为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八类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或坚持扎根基层、倾情民生,关心群众生活、关爱困难群众、真诚服务百姓的村党委书记;
(4)历年年度考核等次在“称职”及以上,近五年内“优秀”等次不少于一次。无不良反映和问题,无责任事故,未受过党纪政纪(政务)处分。
附件2
泰州市第五届“十行百星”候选人汇总表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政治 面貌 |
工作单位和职务 |
曾获主要荣誉 |
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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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泰州市第五届“十行百星”候选人推荐表
申报类别: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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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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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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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照 片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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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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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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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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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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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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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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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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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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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获得的重要荣誉 |
**年被***单位表彰为**** **年被***单位表彰为**** **年被***单位表彰为**** (请填写近5年来最重要的3个荣誉,并将证书原件拍照附推荐表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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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 ××××(标题)
个人简介: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所在单位及职务。
主要事迹:(不超过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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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上级主管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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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荣誉证书》请拍照附后于5月20日前发送至邮箱xjc606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