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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设区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公告
2021-10-14 16:59:46

关于对设区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公告

为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设区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省将对2021年设区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满意度情况进行调查。

一、调查时间

202110151021

二、调查对象及内容

问卷调查对象涉及3类人群:社会人士、教师和中学生。根据被调查对象和调查重点的不同,各类问卷的内容各有侧重。每份问卷由填答人基本情况和调查内容两部分组成。

三、调查方式及具体实施

调查采用网络问卷方式进行,由调查对象通过手机微信扫描“泰州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二维码”(见附件),然后根据身份(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参与问卷调查。调查对象提交问卷和留言后,将自动上传至系统后台,以保证调查过程公正、问卷结果和留言内容保密。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二○二一年十月

附件

泰州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

满意度调查二维码


发布:近朱者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