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姜堰区实验幼儿园周界报警装置第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内容:详见附件1、2、3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以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文件组成部分:①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投标人或投标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③投标代理人委托书原件;④采购参数中必须提供的相关资质证件;⑤投标报价文件;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必须含有采购设备的相关资质。
(2)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接受/不接受);
三、预算金额:
项目预算金额为 8万元;
1.供应商报价时应详细了解本单位迎宾和淮海两个园区外墙的周围环境,每个供应商仅有一次报价机会,一旦报价视为响应本公告全部条款和承担法律责任。
2.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全部货物及设备、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三年免费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三年后维修人工免费,所有零件价格参照当时的市场价格另外算。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明标暗投,一次性书面报价,低价中标。如产生相同价格的则采用抽签方式决定中标单位。
五、确定成交供应商:
1.招标人对参加竞价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2.招标人根据符合资格要求,招标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报价在招标预算之内且报价符合要求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六、签订招标合同: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依法与招标人签定合同。招标公告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等,均为签订招标合同的依据。
七、备注:
1.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应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在报价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供应商有欺诈等不诚实行为及违反合同约定等行为,经查实后将对照《政府采购询价供应商管理暂行办法》泰姜政务办[2017]24号进行处理,希望各供应商在认真阅读公告各条款后慎重进行报价;
2.如招标人所招标的货物的型号、参数有误或招标公告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供应商应在招标报价截止前向采购人提出;
3.本公告中所提及的品牌为招标人推荐品牌,如供应商所响应的是招标人推荐品牌外的其他同档次品牌,须在报价截止前取得招标人书面同意并最迟在报价截止后1小时内交招标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报价。)。
八、领取谈判文件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领取谈判文件时间:2020年12月24日起至2020年12月30日止,每天上午9:00-11:30时、下午14:00-17:00时。
地点:姜堰区实验幼儿园淮海园区
联系人:郁老师 电话:19852278999
九、参与谈判报名截止时间
2020年12月3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十、谈判地点及谈判时间
招标地点:姜堰区实验幼儿园淮海园区二楼会议室
招标时间:2020年12月31日9时(北京时间)
十一、现场勘查
联系人:郁老师 电话:19852278999
勘查地址:姜堰区实验幼儿园淮海园区 、迎宾园区
附件见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