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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208关于开展2020年度姜堰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技工作者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2020-11-16 10:20:47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贯彻落实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培育符合创新发展要求的人才队伍,大兴识才爱才敬才用才之风,根据《关于选拔姜堰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姜委办〔1999〕9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姜堰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技工作者推荐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推荐原则 

专家选拔工作,坚持“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重能力、重实绩、重贡献的原则,重点向基层一线人才倾斜,向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企业倾斜。

二、选拔推荐范围和对象

1、专家选拔在全区企事业单位中进行。选拔对象为在科学研究、技术研发、工农业生产、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和科技管理等领域一线工作岗位上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1965年1月1日后出生)。

2、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不在选拔范围之内。

三、选拔条件 

姜堰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技工作者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作为选拔对象。

1、在科学技术工作中,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获得市(区)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获市(省厅、局)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获省(部)科技成果、科技进步四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获奖等级比上述每降低一档,奖励次数需增加一次。

2、在社会科学研究中,取得一定成果,在省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过五篇以上有学术价值的论文或论著,在泰州市同行中有较高的知名度。

3、在区以上重点建设和科技攻关中,在大中型企业技术改造和引进、消化、推广应用项目中,在自然资源开发利用项目中,运用先进技术,创造性地解决了重大技术难题,并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在管理工作中,有重要的改革或创造,能结合实际运用现代化科学管理理论,进行科学管理。其管理水平在泰州市处于领先地位,管理经验在市以上范围推广交流。连续两年以上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或使单位评上泰州市以上先进集体的,并在省以上专业性刊物上发表管理类专业论文一篇以上或出版专著(含主要章节)。

5、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工作第一线,对所教学科具有较系统的、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所创建的教育理论或教学方法,实施后城效显著,获得泰州市以上表彰,在区内外有较高声誉的优秀教师。

6、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第一线,有解决关键性技术问题的能力,医术高超,多次成功地解决疑难、危重病症,或在较大范围内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较大,业内公认。

7、在其它专业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或物质文明建设有较大贡献,具有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泰州市以上同行评比中数次获奖,并在市内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

四、选拔方法与程序

1、选拔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具体工作。各镇(街道)、各园区、区各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本部门的推荐工作。

2、选拔对象一般由所在单位推荐,也可自荐或由同行专家、学术团体推荐(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按隶属关系逐级呈报。

3、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有关行业专家成立评议组,根据选拔条件,对被推荐人选进行专业评议。专家评议组提出建议名单后报区委、区政府研究确定,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区政府发文公布。

五、选拔数量

2020年拟选拔10名姜堰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技工作者。

六、申报材料 

1、《姜堰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技工作者呈报表》一式三份和WORD电子文档。

2、《姜堰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技工作者主要业绩简介表》材料一份和WORD电子文档。

3、附件材料(指近5年来各种能证明本人突出贡献的相关材料的复印件)一份,包括已发表的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主要论文、论著;最高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荣誉证书;参与的重大项目的立项批件及验收材料、攻克技术难题证明材料、经验技术推广材料、专利发明证明材料;经济社会效益的证明材料;其它相关材料。

4、材料均用A4纸张制作,双面打印(复印)。附件材料需制作封面,编制目录,单独装订成册,申报材料需用标准档案袋封装,并于档案袋正面粘贴统一封面。申报材料复印件须经本单位和主管部门(单位)盖章确认。

5、所需表格、档案袋封面均可在姜堰人才网“资料下载”栏下载.

七、相关要求

1、选拔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技工作者,是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各镇(街道)、各园区、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宣传,精心组织,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条件积极推荐,严格把关,宁缺毋滥,把本地区、本部门(单位)有较强竞争力的优秀人才选拔推荐出来。

2、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技工作者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材料报送地点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3室。联系人:徐旭。


中共泰州市姜堰区委组织部

泰州市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12日

发布:彭晓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