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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堰区梅垛中心小学校园广播系统采购安装项目询价公告MDXX-20210801
2021-08-16 09:08:51

 名称:

姜堰区梅垛中心小学广播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MDXX-20210801

 

姜堰区梅垛中心小学对下列货物及服务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书面报价。

公告开始日期:

2021-8—16 8:30:00

采购单位:

姜堰区梅垛中心小学

公告截止日期:

2021-8-18 17:00:00

报价联系人:

张先生

送货地点:

姜堰区梅垛中心小学

联系电话:

 13641565229

供货日期:

中标通知下达后十天内供货到学校

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8月19日上午930

梅垛小学综合楼三楼

相关说明

各(潜在)供应商:

姜堰区梅垛中心小学需要采购广播系统设备,项目编号:MDXX-20210801实行书面(密封)报价,欢迎具备资格条件且能提供所要采购正品货物有足够技术保障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参与报价。

各潜在投标人须按各标段采购需求进行密封报价,在密封袋上标注投标单位名称、所投标段、联系人和电话号码。

一、采购内容:详见附件(因需现场勘探,请自带U盘领取招标电子文件)

二、各标段预算价及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有与“广播设备或电器类”相应的经营范围,具体资质要求详见采购参数中的相关条款。

2. 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江苏省、泰州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文件组成部分:①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投标人或投标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③投标代理人委托书原件;④采购参数中必须提供的相关资质证件;⑤投标报价文件。

★上述文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红章,未加盖红章的投标文件视同无效报价文件。

5.特别说明:有关供应商因违约失信等问题正处于调查期间的,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6.参与询价时,招标方随机复核投标单位资格原件,投标人代表未携带规定证件参加投标会议的或迟到的视为放弃投标,其后果自负。

7.各投标单位一旦报价,报价文件就不可撤回,且须按时到达开标现场,凡缺席开标会的将公示不良记录一次,最低为三个月。

8.凡参加本次报价的供应商一律视为接受本次询价公告中各项条款要求。

三、接受报价文件时间及接受报价联系人:

接受报价时间:20218月19日上午 9:00至9:15 (北京时间)

接收人:姜堰区梅垛中心小学  张先生 联系电话 13641565229

★四、确定成交供应商:

1、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有效报价大于或等于三家,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各单位报价时按总价报价,中标价相同时,采用摇号的方式产生中标单位;

3、报价金额大、小写不一致视同有选择性报价,有选择性的报价或手工书写的报价将不予确认,视同无效报价;

4、各投标单位报价表须按照采购方采购需求表格格式进行报价,否则视同报价无效;

5、中标单位如悔标,除没收投标保证金外,视情节轻重,记不良记录一次,不良记录一般为三个月、六个月或一年;开标现场如出现投标单位故意扰乱开标秩序,并造成后果的,视情节轻重,记不良记录一次。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参与报价供应商各标段须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中标者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者投标保证金当场无息原额退还。

六、履约保证金

中标后,经公示无异议,中标供应商须按中标通知的要求与学校签订合同。

七、成交通知书

采购单位(学校)以书面形式通知经询价小组评审、监督小组监督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并确定其报价响应已被接受。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八、签订采购合同

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询价公告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

五、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踏勘:供应商自行踏勘。(请各投标人对项目现场进行自主踏勘,未现场踏勘和未提出疑义的投标人将被视为已踏勘,认同采购项目要求的内容,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现场踏勘时间:8月16日-18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现场踏勘联系人:张先生。

(2)疫情期间投标须知:

1.投标单位到场代表须身体健康,持“健康码”和行程卡并佩戴口罩,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标场所,并配合场所工作人员依次进行体温检测、查看“健康码”和行程卡、检查防护情况。如因无绿码或生病等原因不能进入开标而造成的相应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2.参加开标人员要主动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进入开标室均需佩戴口罩,间隔就座,保持1米间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如有变化的,以最新通知为准。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网上信息,做好相应调整,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十、备注

1.供应商报价时应详细了解本公告的全部内容及其相关补充文件(若有),并完全清晰理解全部内容及相关的补充文件(若有),一旦报价,视为响应本公告全部条款和承担法律责任。

2.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应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在报价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供应商有欺诈等不诚实行为及违反合同约定等行为,经查实后将有可能受到列入不良行为记录等处理。希望各供应商在认真阅读公告各条款后慎重进行报价,每个供应商仅有一次报价机会。

3.在报价截止前,请关注学校网招标采购栏有无变更或补充公告。

二○二一年八月十六日

特别说明:标★号的为实质性条款

发布:碌碌有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