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2021年泰州市普通高中特长生自主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泰招委〔2020〕10号),在各招生学校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的基础上,经区教育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组织专业人员审核,现将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限:2021年4月25日至29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联系电话反映相关问题。联系电话:86999889、86999890、88088550
附件:泰州市姜堰区普通高中拟招收特长生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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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姜堰区教育局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