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对教师的称谓、要求,都是苛刻的,不管是曾被以“教书匠”而命名,还是以“臭老九”而闻名,哪怕是后来的“辛勤的园丁”、“默默奉献的蜡烛”,这些称谓都在告诉教师,必须要牺牲掉自己,要以学生为中心,要关爱学生,不求索取,只求奉献。

    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教师也是人,一个个有血有肉的感情丰富之人,凭什么工人可以理所当然的让老板加工资、发加班费,农民可以享受国家补贴,私营企业家可以减免税收……而教师只能甘为“孺子牛”,必须做到吃的是“草”,挤出的是“奶”呢?就连去菜市场买菜,如果菜贩子知道是教师,看到你跟他讨价还价,都会不屑地说:刁头教师,小气之人。遇到不公平的事情,想为自己辩解几句,争论几句,别人总会拿“还教师呢,素质这么低”的话来咽你,堵你的嘴。一有教师为工资待遇问题质疑,相关部门立即就会对教师的品行、操守产生怀疑。《教师法》明文规定:教师享受与公务员同等待遇。可这条法律条文颁布了不下十年,可比较一下公务员和教师的工资水平、社会福利、社会地位,可以同日而语吗?

    教育制度的不断改革,对我们教师各方面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学校要求教师不仅要自己的专业科目能教,教得出色,非自己的专业课也要样样精通,要一专多能。对待学生不仅要关爱,也要教育,既不能体罚,也不能训斥,要和风细雨,要关怀备至,既要素质教育样样抓,应试教育也得门门精。教师是超人吗?没有一定的惩罚机制,那些从小在家备受宠爱的孩子听吗?“又要马儿好,又要马儿不吃草”的事儿,自古就不存在。家长无事从不登三宝殿,平时问他孩子的家庭作业为什么没做,他总会顾左右而言他,觉得教师给他告状是另有所图。可一旦发现孩子成绩差了,一切又都成了教师教学不认真、没能力的错。孩子的学习、习惯只靠教师在学校的时间就行了吗?这些孩子在学校受到一点点冷遇,就能哭天抢地,然后便是教师要面对家长的暴风骤雨……

    种种社会的不公平待遇,加之工资水平的低下,教师行业的优越感、幸福感越来越低。教师对学生的爱、对职业的爱,正是被那些你对他严格要求,他却根本不领情的学生、家长一点点消磨、消耗,被工作勤恳却不受尊重的社会现实所消费了。试想,教师如果感受不到社会对教师群体的爱,还能让这份爱传递下去,让学生感受到教师的爱吗?古语云:爱人者,人恒爱之。可是爱人者,也得需要爱他的人啊,如果总是面对社会如此多的高要求,还有精力爱别人吗?

     因此,当全社会都在质疑教师的道德操守的时候,也反思一下,对教师多点爱,教师才会有足够的爱分享给更多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