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养过许多宠物,但我最喜爱的是布丁。

布丁是我养过的一条狗,它全身披着金黄色的长毛,浑身散发着高贵的气质。它的眼睛又大又黑,像乒乓葡萄一般。鼻子又圆又黑,不停地翕动,总能敏锐地发现美食。一条大尾巴毛茸茸的,整天有事没事不停地摇摆,赤裸裸地炫耀着自己的帅气。

布丁不仅颜值超高,本领也很强,四条大长腿奔跑起来快如闪电,让其他狗望尘莫及。

布丁生性活泼可爱。有一次,我放学回家,发现布丁不在窝里,也不在院里,我就担心:布丁怎么没有像往常一样出来迎接我?会不会发生了什么意外?但我低头一看,发现原来布丁躲在柜子的下面,跟我捉迷藏呢。我一把揪住它的大尾巴。布丁见我发现了它,赶忙从柜子下面逃出来,跑到椅子下面,又钻了进去。

布丁热情好客,甚至有点缺心眼。有生人进来,一般的狗都会大叫,引起主人的注意。而它不仅不叫,还跑过去让别人摸它的头,甚至跟生人玩起了游戏,丝毫不怕被别人拐走。

布丁非常贪吃。它吃饭的原则是:无论几盆,盆有多大,都要吃光。就算吃饱了,只要有人拿着狗粮袋,它都要跑过去舔几口,好像在捍卫食物主权似的:“这是我的食物,你不许拿走,聪敏的赶紧放下,留给我下顿吃!”反正,它就要吃撑着才舒服。

布丁,你不能再这么贪吃、贪玩了,否则体重超标了,找不到女朋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