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增强学生法治意识,提升依法治校水平,5月26日下午,张甸中学举行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暨法治报告会。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张甸人民法庭审判员符爱梅、泰州市姜堰区司法局张甸司法所所长蔡伟,学校校长周拥军、副校长高文慧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活动。活动由学校安保处主任梁华主持。
首先,周拥军校长宣布聘任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张甸人民法庭审判员符爱梅为学校法治副校长,为学校的法治教育工作提供更专业的指导,并向符爱梅法官颁发聘书。
接着,符爱梅法官对参加活动的高一年级学生作《民法典进校园,护佑少年的你》主题讲座。符法官从“民法典是什么、民法典中未成年人相关条款解读、未成年人侵权”等方面,以和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校园欺凌、网络犯罪等相关问题为例,以案示警,为同学们亮明底线、划出红线、筑牢防线,从正反两个方面告诫和引导同学们增强法律意识、不做侵害者、增强防范意识、不做受害者。她勉励全体学生知法、懂法、守法、护法。
随后,高一年级组副主任戴长春代表年级组进行年级训话。他对当前学生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提醒学生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守疫情防控要求,讲究文明礼仪,并对《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进行了说明。
最后,年级分管副校长高文慧作了总结发言。高校长结合报告会内容,要求全体学生认真践行法治理念,养成规则意识,增强自我管控力;自觉提高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自我防范的能力,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防微杜渐,共同创建安全、文明、和谐的平安校园。
此次法治报告会贴近实际,进一步加深了广大师生对《民法典》的理解和认识,进一步增强了学生的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促进了学生法治观念的形成,促进了学生的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为创建平安校园、幸福校园、和谐校园营造了良好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