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学校频道 -- 江苏省姜堰中等专业学校
姜堰中等专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综合考评办法(2013年7月)
2021-07-16 15:57:43

为规范教师职称申报推荐工作,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根据《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和泰州市、姜堰市有关职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价要素

1.政治思想、职业道德规范评价,实行一票否决制;

2.基本条件评价,分值30分;

3.教育教学等工作评价,分值50分;

4.综合评议,分值20分。

二、评价细则

()政治思想、职业道德规范评价

近两年内,凡有下列情形之一并经查实者,不得推荐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

1.传播违反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并在学生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2.涉及黄、赌、毒等严重违反社会治安行为,受到查处的;

3.搞有偿家教或私自在校外兼课的;

4.乱收费或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的;

5.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学校工作分配的;

6.造成安全、教育教学重大事故的;

7.有其他违法、违纪及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受到惩处的。

()基本条件评价(30)

1.学历(4分):具备职评文件规定的学历要求。其中: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得3分,本科学历得2分;拥有本科以上学历每满一年加0.1分,最多加1分。

2.资历(6分):达到晋升高、中级教师职务规定所任年限的得2分,每多一年加0.5分,最多加3分。有技师、高级技师证书或其它系列同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分别加0.5、1分。

3.教龄(5分):每满一年教龄得0.25分,最高满分。

4.年度考核(6分):按近5年计算,全部合格得5分,有一次优秀加0.5分,最高满分。

5.工作量(9分):达到本校教师周基本课时标准的得4分,每超过或不足标准10%加减0.5分,最多加减不超过1分(分学期计算,取近两年各学期平均值);中层正职、中层副职、教研组长(部门工作人员)分别加教师周基本课时标准的50%、40%、25%工作量。近两年完成招生任务的得3分。专职承担学生实习指导工作每学期得0.25分,满分1分(兼职减半)。

()教育教学等工作评价(50分)

1.表彰(8分):任现职以来,受国家、省、市、县教育主管部门或党政部门综合表彰的分别得8、4、2、1分,受校表彰的得0.5分,单项表彰的以一半计分,可重复计分,最高满分。综合表彰是指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其余一般为单项表彰。同一年度表彰按最高分计。

2.竞赛获奖(5分):任现职以来,在国家、省、市、县级教育部门或与其它部门联合举办的竞赛活动中获奖的,分别得5、4、3、1分,同一级别的一、二、三等奖、优秀奖按标准的100%、80%、50%、30%计分,单项比赛减半,可重复计分,最高满分。

3.辅导学生获奖 (3分):任现职以来,辅导学生在国家、省、市、县级教育部门或与其它部门联合举办的各类竞赛活动中获奖的,分别得3、2、1、0.5分,同一级别的一、二、三等奖、优秀奖按标准的100%、80%、50%、30%计分,单项比赛减半,可重复计分,最高满分(同一年度,指导多人获奖的按最高奖计算,不重复计算)。

4.教育教学实绩(8分):任现职以来,认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其中近两年内能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且考核合格的得5分;所教学生在各类统考中成绩达泰州市平均水平的得2分,优秀水平的得3分。

5.公开课(示范课、评优课、基本功竞赛、观摩课)(4分):任现职以来,上省、市、县、校级公开课的分别得4、3、2、1分。可重复计分,最高满分,已在“竞赛获奖”项计分的不重复计分。(公开课须有原始资料,评价须在良好等级以上)

6.教科研工作 (9分):任现职以来,达到职评文件规定的课题、论文数量要求得8分(合作论文以第一作者算)。超过文件规定数量的课题、论文,每项(篇)按省级、市级分别加0.5、0.25分,最多加1分。

7.班主任及教育教学管理工作(9分):任现职以来,任教研组长、部门工作人员或担任学生社团、竞赛小组、兴趣小组指导工作(需职能部门认定)每年得1分;任班主任、中层副职每年得1.5分;任中层正职以上每年得2分,最高满分(同一时期任职不重复计分)。

8.专业成长(4分):任现职以来,被评为市级以上名教师、学科带头人、省中心教研组成员得4分,市级教学能手或中心教研组成员、教坛新秀分别得3分、2分,县级的对应降1分。

()综合评议(20)

根据申报人员述职、成果展示及其一贯教育教学工作表现等进行评议。

1.群众评议(10分):教职工综合评议按优秀10分、良好9分、合格8分三等级计算平均分。

2.职评小组评议(10分):学校职称评审推荐小组成员综合评议,5分起评,满分10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

三、有关说明

1. 申报者如实提供有关原始证件(文件)及相关证明(补开的获奖证明一律无效),学校进行审核,对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其申报推荐资格。

2.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推荐人选,按考评积分高低排序确定。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长期担任班主任工作和近五年课时量多的教师。

3. 本办法解释权在校职称评审推荐领导小组。

发布:yuan64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