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表彰爱岗敬业、开拓创新、成绩突出的优秀青年教师,进一步倡导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区教育局、团区委决定开展第八届姜堰区“十佳青年教师”评选和泰州市“十佳青年教师”候选人推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分配
评选对象为全区教育系统在职在岗青年教师。
评选确定姜堰区“十佳青年教师”10名,姜堰区“优秀青年教师”10名,并从中择优推荐4名教师作为泰州市“十佳青年教师”候选人。
二、申报和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师德高尚,深受学生的爱戴。
2.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教育教学业绩突出,在青年教师中具有较强的示范性和榜样性。
3.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取得显著成绩。近3年来,作为第一作者在市级及以上刊物(论文评比市级一等奖)发表本学科的研究论文2篇以上;负责或参与市(区)级以上教科研课题研究;在市(区)级以上范围开过3次以上公开课,在教学竞赛、教学基本功比赛等活动中获得市级及以上奖项。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在一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连续3年政治、业务考核合格,且至少有1年为优秀。
5.在维护社会安定团结、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或为全市教育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青年教师可适当放宽评选条件的第3条要求。
三、评选工作程序
(一)成立评选机构
姜堰区“十佳青年教师”评选活动由区教育局、团区委联合开展,协同负责具体评议工作。
(二)评选推荐程序及时间安排
1.推荐候选人阶段
各学校要认真做好这项活动的宣传工作,广泛动员、充分挖掘、踊跃参与,注重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在此基础上,对照申报条件推荐姜堰区“十佳青年教师”候选人,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后上报。每校推荐数不超过1名。
推荐学校要在6月4日上午9:00—11:00按要求将推荐材料上报至教育局104室周钦同志,推荐材料上报要求见附件1,未按要求准备材料的或未在规定时间上报的均不予受理。
2.确定正式候选人阶段
由评审组根据评选条件,结合候选人申报材料,进行评议。研究确定20名正式候选人。
3.综合评审确认阶段
由评审领导小组对20名正式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在候选人述职的基础上,评审组综合候选人各方面的情况进行现场投票,领导小组综合候选人得票及评议意见等情况,研究确定10名姜堰区“十佳青年教师”,10名姜堰区“优秀青年教师”,并从中产生4名泰州市“十佳青年教师”候选人,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区教育局、团区委对获奖人员进行表彰。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好本校的推报工作,保证申报质量,确保评选活动的顺利进行。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媒体、网络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良好的活动氛围。
3. 凡涉及到年龄、学历、聘期、任职期限、论文发表、获奖等时间计算截止2020年12月31日。
附件:1.姜堰区“十佳青年教师”候选人材料上报要求
2.姜堰区“十佳青年教师”候选人推荐申报表
3.姜堰区“十佳青年教师”候选人**同志主要事迹材料(样张)
4.姜堰区“十佳青年教师”候选人材料推荐单位审核证明(样张)
5.姜堰区“十佳青年教师”候选人名册
泰州市姜堰区教育局
共青团泰州市姜堰区委员会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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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姜堰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5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