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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姜堰区初级职称(二级教师、助理讲师)专业技术资格初定、评审材料报送须知
2022-08-31 18:51:05

一、初定初级职称

1.申报对象:申报人员所学专业、申报学科与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均一致,获得专科学历后在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工作满3年或获得本科学历后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工作满1年,且教师资格证书取得时间也符合相应年限要求。

2.网上申报:申报人员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在“个人办事”—“人才人事”搜索“职称初定申报”,展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找到“职称初定申报”并点击“申报”。操作流程可参照《初定职称申报指南》。

3.申报材料:

除第1项申报表不需装订,其他佐证材料按目录要求装订成册。佐证材料中的复印件,均须学校对照原件逐一审核,审核人要签名,并加盖公章,确保材料的真实性。



(初级职称网上申报时间截止2022913日,请各学校通知申报人员及时完成网上申报)


发布:陈芸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