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日前,第二实验小学教育集团三水校区根据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要求,研究出台了《泰州市姜堰区第二实验小学教育集团三水校区挂牌督导整改督办制度》,进一步完善责任督学督导意见和建议交办、整改、报告制度。校区成立了由集团“一把手”任组长,校区校长具体负责,各条块分管校长组成的挂牌督导整改督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各职能部门科室负责人组成,明确一名副校级干部担任教育督导联络员,配合开展教育督导,管理教育督导信息化工作,负责网上信息报送、工作交流等。针对责任督学提出的建议和问题,及时认真整改,确保督导意见、建议办结率90%以上;及时总结反思,上报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