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学校频道 -- 二实小教育集团 - 校园新闻
第二实小出台“三公经费”管理规定
于洁
2017-12-04 14:36:03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增强从严治党责任意识,日前,第二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根据上级“三公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集团实际,经过集团校长办公会和党政工联席充分酝酿,研究制定出台了《泰州市姜堰区第二实验小学教育集团“三公经费”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具体内容涵盖差旅费管理(含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及市内交通费)、公务接待和工作餐、因公用车等,《规定》进一步明确了“三公经费”管理的依据、界定、项目、标准、报销手续和实施时间,如公务接待主要依据《泰州市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公务接待报销必须具备“派出单位公函、公务接待申请审批单、财务票据和接待清单”四要素,明确“四限制”,即餐标限制、烟酒限制、场所限制、人员限制,所有用餐实行一事一结;再比如,“在泰州范围内出差参加培训学习,去兴化、泰兴、靖江三地可执行差旅费管理办法,去高港、海陵、高新等地区不执行此办法”。

《规定》的出台,为第二实小教育集团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内控管理机制、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规范集团集约化、节约化办学提供了有效依据。

发布:jylx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