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姜堰区实验幼儿园迎宾园区店面房招租文件

泰州市姜堰区实验幼儿园迎宾园区现有店面房一间,经研究并请示泰州市姜堰区教育局批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店面房租赁权进行公开招租。

本次招租除有明火、有烟的饮食项目;网吧、台球等娱乐项目;有污染、有噪声项目;洗浴项目外,其它合法项目均可参与经营。现制定招租文件如下:

一、本次招租泰州市姜堰区实验幼儿园迎宾园区店面房的固定资产现状进行租赁,招租内容:

标段

建筑面积(㎡)

    

    

1

13.2

迎宾路47号

人民商场后门北侧门朝东

租期:双方协商决定,不得少于一年。

二、资质要求

1)合格的承租方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C.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D.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投标人资质由招标小组现场复核予以最终确认。

三、承租有关要求:

1.承租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承租方要自觉接受工商、税务、物价、卫生、城市管理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服从出租方的指导与管理,执行营业场所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城市规划及城市管理规定,不得擅自在店门前占道设置的柜台和物品。

2.承租方必须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经营,不得转租他人,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而引起的经济损失由承租方自负。

3.由于此次出租的房屋是装修房,如需要进行装修。承租方须向出租方提供自行设计的装修图纸,经出租方确认后方可装修,不得私自改造建筑结构及水、电、消防设备。合同到期,承租方中止营业,房屋装修的一切设施(包括地面、墙壁、吊顶、室内照明、消防、沿街大门等)无偿归出租方所有(空调、电话、网络、营业用的柜台、货架等可移动的设施除外),承租方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4.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房屋,承租方不得破坏房屋原有架构。租赁期间,由于承租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承租方负责。

5.承租方签订合同时一次性缴纳一年租金。电费由出租方每月缴纳,承租方另交电费押金壹仟元整,签订合同一年后,出租方统计好电费费用,并开具发票,承租方将电费缴至银行账户。合同期满后电费押金无息退还。

7.承租方必须按照政府的有关规定办妥相应的经营执照。房屋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安全、卫生、经济以及其他方面的问题,均由承租方负责,与出租方无关。

8. 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3)擅自改变承诺书经营范围的;(4)未在规定时间期限内缴纳房租的。

另: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

四、竞租人在参加竞租报名前,必须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仔细阅读招租公告和招租文件,详细咨询了解此次招租的相关情况,并可自行去现场踏勘。招标时缴纳竞租保证金   贰仟 元人民币,方可取得竞标权。竞租保证金未缴纳的视为自行放弃竞标资格。竞租人一旦缴纳保证金后,就视同对房屋的现状等招租标的已完全了解和认可,并愿承担相关责任。中标者的竞租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年中标价的20%,在签订合同时补足),待合同期满后无息退还。未中标者,竞租保证金无息退还,毁标者,竞租保证金不退还。

五、该工程采用明标暗投,一次性书面报价,高价中标的方法。如出现相同中标价,则采用摇号的方式产生中标单位,投标结束由招标小组当场公布中标单位。如出现悔标,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公示不良记录一次,第二位高价单位为中标单位。

报价说明,报价以一年租金报价。

六、招租时间。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9日至2022年9月16日

联系人:许园长    电话:13961090229

地点:泰州市姜堰区实验幼儿园迎宾园区。

2、招租时间:2022年9月19日上午9点

地点:泰州市姜堰区实验幼儿园迎宾园区

七、竞价结束后,在 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八、承租方不得反悔,不得转让,不得分租,如在规定时间内拒不签订《租赁合同》,其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一切违约责任。

九、竞租人如未按《招租公告》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竞租,作弃权处理。

十、竞租人必须遵守本招租文件,不得阻挠其他人参加竞价,更不得弄虚作假,损害出租方的利益,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租资格,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十一、本招租文件解释权归招租方。招标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