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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堰四中再获“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杨杰
2013-11-28 10:37:23
 

近日,创建“江苏省文明单位”评选活动结果揭晓,姜堰四中再次荣获“江苏省文明单位”称号。这是姜堰四中继2003-2004年度以来,再次获得此项殊荣。

多年来,学校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级文明办的关心指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的伟大旗帜,始终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积极开展“文明单位”活动。特别是近年来,在校领导班子的带领下,全体教职工同心同德,真抓实干,倾力铸师魂,精心育桃李,全校上下团结一致,达成共识:把创建文明单位,搞好精神文明建设当成学校的重点工作,并以此带动其它工作的顺利开展!近年来,学校先后获得“全国示范家长学校”“江苏省平安校园”“江苏省绿色学校”“江苏省示范学校”等多项省级荣誉称号。

成绩代表过去,奋斗创造未来。学校全体师生员工将以此为契机,再接再厉,乘势而上,为学校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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