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培训学习效果,日前,大伦中心小学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凡教育主管部门安排的外出培训学习观摩,由教师根据自身实际和学习需求自主申报,经校长室等相关部门确认外出学习对象。学习后,参培人员必须撰写学习心得体会,进行全校性或小组内交流,发布到学校网站或教育博客,或上汇报课,或进行业务讲座,否则,不予报批差旅费。此规定一出台,得到了全体教师的一致响应,真正是“一人得道,全员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