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教师对继续教育的认识,积极做好教师培训网上登记工作,5月20日,大伦中心小学组织全体教师学习《江苏省教师培训学时认定和登记管理办法》(苏教规[2013]1号)(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共23条,规定了适用范围、管理对象、培训形式、培训周期、学时认定标准、登记管理运用以及执行时间等内容,本办法将从2013年4月25日施行,培训周期为5年,每年不少于72学时,县级以上培训每年不少于36学时;培训情况将纳入教师年度考核、职称晋升、岗位设置等。通过学习,全体教师从思想上认识到继续教育的重要性,参加培训既是教师的一项权利,也是教师的一项义务,只有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不断加强学习,掌握新知识,更新观念,才能适应教育转型的需要。通过信息化管理,可以使培训更加规范化、科学化,让更多的教师得到外出培训学习的机会;通过信息化管理,让教师了解更多的培训信息,有利于学校通盘考虑,对培训进行科学调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