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织开展全区青少年生命健康关爱工作专项督导(局办公通知另发),重视各校(园)对贫困、学困、留守、单亲等特殊儿童少年帮扶情况的督查和指导。
2.部分责任督学参加义务教育学校高质量发展督导评价工作(溱潼二中、四中、张沐初中、大伦初中、沈高学校共五所)。
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思政教学,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守牢课堂、社团、论坛等阵地。
4.责任督学根据校(园)情自定月度督导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