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督查学校 “双减”、“五项管理”、学校安全、控辍保学等工作。
2.配合做好区级义务学校高质量发展综合督导评估工作(小学)。
3.督查学校青少年生命健康“润心”行动落实情况,督促学校持续深入抓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4.督促学校按要求做好2022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数据公示工作(5月20前要求公示到位)。
5.督促学校认真做好泰州市2023年对市(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现场抽查察看迎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