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收费公示栏
收费单位名称:泰州市姜堰区张甸幼儿园
收费项目 |
收 费 标 准 (元/生.月) |
收 费 依 据 |
备 注 |
保育教育费 |
小班672元/生·月 中班672元/生·月 大班672元/生·月 |
泰价规〔2018〕1号 泰发改发〔2020〕288号 |
每学期一律按5个月计收。 |
托管费 |
100元/生·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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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发改发〔2020〕288号 |
遵循家长自愿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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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食费 |
9元/生·天 |
泰价规〔2018〕1号 |
按照自愿和非营利原则,独立核算,按学期据实结算 |
优惠政策 |
公办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对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持有《特困职工证》人员子女、困境儿童(孤儿)、残疾学生、革命烈士或者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凭相关证件保教费全免。对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子女、解放军(武警)边防指战员(家属无固定工作单位)子女,凭相关证件,其保教费按合格园基准收费标准的50%予以减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政府资助,资助标准为平均每人每年1000元。 |
价格举报电话: 12315
咨 询 电 话:姜堰区教育局 88088540 88088542
姜堰区发改委 88869368
小学收费公示栏
收费单位名称: 泰州市姜堰区张甸中心小学
收 费 项 目 |
计费单位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备注 |
伙食费 |
元/生·天 |
一至六年级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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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价费〔2010〕336号 |
按照自愿和非营利原则,独立核算,按学期据实结算 |
教辅材料费 |
三年级 |
最高不超过34.3 元 |
苏教办基〔2013〕11号 |
本着自愿、非营利原则,学校可统一代购 |
四年级 |
最高不超过34.3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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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级 |
最高不超过41.5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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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级 |
最高不超过41.5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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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后服务费 |
元/生·学期 |
300 |
泰教基〔2021〕24 号 |
坚持自愿原则 |
优惠政策 |
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低保、特困职工家庭、困境儿童(孤儿)、残疾学生、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少数民族、残疾家庭子女等其他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凭有效证件享受义务教育生活补助经费政策。建档立卡、城乡低保和困境儿童(孤儿)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500元,其余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对建档立卡、低保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收课后服务费。 |
价格举报电话: 12315
咨 询 电 话:姜堰区教育局 88088540 88088542
姜堰区发改委 88869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