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姜堰区教育局文件
泰姜教〔2022〕126号
关于印发《泰州市姜堰区教育系统校服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中小学:
现将《泰州市姜堰区教育系统校服采购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组织实施。
泰州市姜堰区教育局
2022年8月1日
泰州市姜堰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8月1日印发
泰州市姜堰区教育系统校服采购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服选用采购工作,健全校服管理长效工作机制,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校服选用采购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22]12号)要求,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校服采购选用原则
1.遵循家长自愿原则。学校应在深入论证、按照自愿原则广泛征求学生(家长)意见,确定是否选用校服(确定选用校服应征得2/3以上家长同意)。家长根据自愿原则确定是否购买校服,允许家长按照所在学校校服款式、颜色,自行选购、制作校服。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家长)购买校服。
2.遵循学校集体决策原则。每年秋季开学前,将校服采购纳入“三重一大”事项,在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决策。校服采购每3年一个时段(即小学1-3年级、4-6年级、初中阶段、高中阶段),分时段在起始年级采购,毕业年级不组织采购校服。
3.遵循质量安全原则。要把质量安全作为选用校服的基本要求,采购的学生校服各项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具备齐全的成衣合格标识,并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各批次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4.遵循规范透明原则。校服采购必须依照合法程序,实行公开招投标及采购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保证采购过程和结果的规范、透明、公开。
5.遵循校服育人原则。校服式样设计要遵循学生成长规律,贴近地域文化特点,符合时代精神特征,传承中华民族文化,充分考虑学生体育运动与课间活动需要,突出育人功能。
二、校服采购选用组织及标准
1.校服选购主体。确定选用校服的学校,要成立由学校管理人员、家长委员会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与社会代表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负责选用、采购、监督等工作,其中学生和家长代表占比不得低于80% 。
2.校服采购安全与质量标准。校服安全与质量应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GB/T23328《机织学生服》、GB/T22854《针织学生服》等国家标准。有条件的可适当提高相关指标要求。
三、校服采购一般流程
1.学校集体决策。按照校服着装规范和管理要求,结合实际需求,合理确定选用需求(包括款式、套数、件数、价格区间等),制定工作方案,启动征集校服采购意
向。
2.征集采购意向。学校充分征求学生(家长)和家校共同发展委员会意见,获得2/3以上家长同意,可以确定选用校服。学校原有校服款式获多数认可的,可继续沿用,保持校服款式相对稳定,不同年级可以在色彩搭配上有少量变化。若校服款式变更,应向全体家长发放征求意见书,征得2/3以上同意后方可统一更替,征求意见书要存档备查,更替款式的选择应重新由校服选用组织商定。
3.发布采购需求。学校向区教育局装备管理部门(信息应用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由校服选用组织商定校服采购的款式、质量、数量、价格区间等。学校在区教育局机关纪委及招标办监督指导下,公开发布采购需求等相关信息,按规定程序组织校服招投标工作。集团校应以校区为单位组织采购,规模较小的学校在区教育局装备管理部门(信息应用部)指导下,联合发布招标信息并实施招标活动;也可采取“多校联合、一校为主”的方式采购校服。
4.确定供货企业。各学校对意向供货企业进行资格性及资料符合性审查,并做好深度调研,核实企业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度。根据学校在校学生人数选取合理的比例的学生、教师、家长代表共同组成评定组,评定组人数不得少于学校人数的30%(1000人以上的学校不少于300人),其中家长和学生代表不少于评定组总人
数的80%。同时学校要组织对师生和家长进行校园文化、服装专业基础知识、着装礼仪等方面的宣导、培训。组织意向供货企业进行样衣展示、方案说明。在采购时优先采用综合评审法,由评定组按照“质优价宜”“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投票确定供货企业。
5.公示采购结果。票选结束后,学校通过多种形式(网站、微信公众号、校内公示)对拟确定的校服供货企业名称、款式、质量标准及检测项目、采购价格、采购流程、服务年限、售后服务和意见反馈渠道等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相关反映问题得到有效处理,方可签订合同。
6.签订采购合同。由学校与供货企业签订采购合同,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签订校服采购合同。签订合同前,须收取供应商检验保证金。
四、校服验收制度
1.规范交付验收。学校要明确规范的交付验收流程,在收到生产企业提供的校服时,要认真检查校服的成衣合格标识,同时要求企业提供由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全项目质量检验合格报告,认真核实供货产品与采购合同约定的校服技术标准是否完全一致,对服装进行初步验收。验收项目包括:发货方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收货日期、类别(如冬装)、执行标准、数量、外观、送检等方面,初验合格后应立即封存。
2.执行“双送检”制度。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双送检”制度。在供货企业送检的基础上,学校要第一时间将封存校服抽样送至法定检验机构检验,每批次校服均需成套抽检。如检验合格,则发放学生校服,完成整个采购工作;如检验不合格,则立即封存不合格批次校服,并将相关情况汇报至区教育局装备管理部门(信息应用部)和市场监管部门,在其指导下对不合格服装进行处理。法定检验机构实行机构库管理方式,每批待检校服均须从机构库中随机抽取一家机构送检。
3.校服售后管理。学校应协助合同供应商及时统计学生人数及服装规格(统计时要注意保护学生隐私),及时做好校服的验收和发放工作,按合同规定将学生意见及时反馈生产厂家,保证售后服务按时完成。如发现校服质量和延期供货问题,要立即与生产企业进行交涉,依照采购合同约定,要求校服生产企业办理退赔事宜,并向区教育局装备管理部门(信息应用部)报告,同时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校服质量问题。
五、校服采购选用纪律
1.廉洁要求。学校校服经办人员应严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学校和教师不得在校服采购活动中获取任何利益,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服务费用。如有违纪、违法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2.收费要求。校服费用由学校负责代收代支,并及时
公开财务收支情况。严禁校服供应商提前收取费用,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代收取校服费用。少数家长自行补定的,由学校协调与供应商直接联系购买,学校做好相关统计。对家庭贫困学生、革命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等,应采取多种措施无偿提供校服,减轻其家庭经济负担。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向学校或学生捐助校服,校服款式、质量等要求须与学校采购要求一致,且校服上不得出现任何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相关的标志或标识。
3.台账要求。学校应建立完善的校服选用采购台账。台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相关会议记录、《告家长书》、家长回执及统计结果、校服选用方案、校服采购选用申请报告、招投标过程性资料、“双送检”合格报告、学生(家长)领取记录等。
4.备案要求。学校采购各环节相应材料全部存档备查,同时将校服采购管理备案表和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厂家提供和学校送检)分别于采购、检验完成后10日内报区教育局装备管理部门备案。
附件:
泰州市姜堰区学校校服采购申请表
泰州市姜堰区学校校服采购管理备案表
校服采购流程图(参考)
附件1:
泰州市姜堰区学校校服采购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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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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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服采购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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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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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类型 |
小学□ 初中□ 高中□ 九年一贯□ 职中□ |
采购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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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决策 |
是□ 否□ |
征得2/3以上家长同意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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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服信息 |
类别 |
套数 |
价格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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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盖章):
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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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部门意见:
年 月 日 |
分管领导意见:
年 月 日 |
主管领导意见: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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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泰州市姜堰区学校校服采购管理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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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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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服采购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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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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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类型 |
小学□ 初中□ 高中□ 九年一贯□ 职中□ |
采购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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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家校共同发展委员会会议 |
是□ 否□ |
成立校服选用组织 |
是□ 否□ |
组成人数 |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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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校服采购管理制度 |
是□ 否□ |
中标生产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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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合同签订 |
是□ 否□ |
采购情况公示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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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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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服信息 |
类别 |
套数 |
单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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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送货时间 |
企业送检结果 |
学校送检时间 |
学校送检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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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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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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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盖章):
学校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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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校服费用由学校负责代收代支,并及时公开财务收支情况。
2.书面请示区教育装备管理部门。
12.校服采购选用各环节相应材料全部存档备查。
11.学校核定校服数量、质量等方面无问题后,按合同办理付款手续。
10.检测合格,发放校服,退还检验保证金,10日内向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提供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企业和学校各1份)。
9.第一时间将封存的校服抽样送至法定检验机构检验,每批次校服均需成套抽检。
4.在区教育局机关纪委及招标办监督指导下,公开发布采购需求等相关信息,按规定程序组织校服招投标工作。
5.学校对意向供货企业进行资格性及资料符合性审查,组建评定组,优先采用综合评审法,由评定组投票确定供货企业。
3.成立由学校管理人员、家长委员会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与社会代表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
6.票选结束后,学校对拟确定的校服供货企业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7.学校与供货企业签订采购合同,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签订校服采购合同。签订合同前,须收取供应商检验保证金。
8.成衣交付验收,向企业收取由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全项目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对服装进行初步验收,初验合格后封存。
检测不合格的,立即封存不合格批次校服,并将相关情况汇报至区教育局装备管理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其指导下对不合格服装进行处理。
商定
同意
批准
同意
1.学校充分征求学生(家长)和家校共同发展委员会意见,确定是否选用校服。
校服采购流程图(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