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姜堰区白米初级中学原校办厂房屋四楼屋面波形瓦及外墙面瓷砖条部分脱落,极易造成安全事故,现就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积极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发包单位:泰州市姜堰区白米初级中学

2.项目名称:原校办厂房屋楼屋面波形瓦及墙面瓷砖条拆除项目

3.招标编号: BMCJZX20230401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万元

5.项目地点:泰州市姜堰区白米初级中学原校办厂(328国道与振华路交界处)

6.招标内容:原校办厂房屋楼屋面波形瓦及墙面瓷砖条拆除;拆除部分待清理干净后用50砂浆涂抹平整;更换一根破损的下水管。(具体工程量以各投标单位现场测算为准)。

7.公告时间:2023-04-13 8:30至2023-04-20 17:30

二、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招标小组拒绝。

资质要求:

1、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合格的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三级以上(含)的资质

3、工程量及施工质量要求

工程量:

原校办厂房屋楼屋面波形瓦及墙面瓷砖条拆除;拆除部分待清理干净后用50砂浆涂抹平整;更换一根破损的下水管。(具体工程量以各投标单位现场测算为准)。

特别提醒:各潜在投标单位报名时,需工程预算清单、施工图及效果图,并向学校领取发包文件;对未工程预算清单、施工图、效果图及发包文件的投标单位,视同已认可工程预算及发包文件的相关要求,由此而产生的其他不良后果均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施工质量要求:

1.施工过程中的渣土垃圾由施工方负责清理出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施工方负责。

2.在施工过程中不得发生安全事故,一切安全责任全部由施工方承担,与学校无关。

3. 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要加强管理,预防粉尘及噪音扰民,由此而引起的社会纠纷均由施工方负责,学校协调处理。

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不低于合格等级。

5.要求6个日历天完成。

三、发包文件领取

    请于2023年4月13日至2023年4月18日将下述复印件盖章以扫描件形式邮寄或送达学校,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 13852651533①企业营业执照;②资质证书;③安全生产许可证;④单位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本次领取发包文件时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复印件接受截止时间与公告结束时间一致,逾期概不接受。

四、投标及评标方式:

投标文件包括1、投标报价书;2、企业营业执照;3、资质证书;4、安全生产许可证;5、单位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红章。封面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各单位报价时按总价报价,最低价中标。报价相同时,采用抽签的方式产生中标单位。

如中标单位不愿与招标方签订合同或悔标,则记不良记录一次,并予以公示,学校重新组织招标,具体情况由招标小组研究确定。

本项目报价应包含料、工、税等一切费用。

五、招标领导小组由学校总务处、学校监察人员及工作人员共同组成。

六、中标后的合同签定

1.招标单位当众公布中标结果。中标公示结束后书面通知中标单位,并即签订合同。

2.中标后,中标方不得转包、分包。

3.中标方随时接受招标方的现场检查。

七、结算与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固定总价进行报价(1万元)。

 2、付款方式:工程按期结束后,经学校验收合格后付给施工方工程中标价的95%,其余5%的质保金6个月后结清(无息)。

八、本招标书由学校负责解释。

开标地点: 姜堰区白米初级中学会议室

开标时间: 20234 21日 940分(北京时间) 

 

 

                                               泰州市姜堰区白米初级中学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