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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反恐怖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2022-12-24 19:40:53

各中小学、幼儿园,各民办教育机构:

根据区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反恐怖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泰姜反恐办﹝2022﹞11号)要求,区教育局组织全区学校开展反恐怖宣传教育活动,相关要求如下:

一、利用学校电子屏、横幅、微信群等途径,定期推送反恐怖防范宣传标语、反恐公益广告,及时进行相关活动宣传报道。宣传标语见附件。

二、利用班级微信群、班会等途径,开展反恐知识问答等活动,增强师生自我防范意识。

三、举办反恐专题宣讲活动,邀请法治副校长或法律专家,开展《反恐怖主义法》专题宣讲活动,特别是姜堰中专要针对内职班少数民族学生开设公开课,加强思想引导,自觉抵制极端思想侵害。

四、张贴有奖举报通告,在学校醒目位置张贴群众举报暴力恐怖犯罪线索有奖举报通告,引导群众踊跃检举揭发违法犯罪线索。

请各学校在12月30日前积极开展以上反恐怖宣传活动,及时通过教育网发布活动报道,也可制作微信公众号等,相关过程性资料可以发至安全管理群中。

 

附:反恐怖防范宣传标语

1. 加强反恐防暴教育,增强民众安全意识。

2. 坚决打击恐怖暴力,努力建设平安家园。

3. 加强反恐防暴教育,提高群防联防意识。

4. 学习反恐防暴知识,提高自我防范意识。

5. 加强反恐安全教育,提高全民反恐意识。

6. 履行公民义务,举报恐怖犯罪。

 

 

泰州市姜堰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12月19日

 

发布:水年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