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区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2022年度考核工作,现将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泰姜人社发[2023]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考核。
关于考核优秀比例,请各学校按事业人员(不含民办人员、人事代理人员以及2022年退休人员)总数的19%测算,上报时,不得突破19%。拟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名单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此外,受处分人员的考核(包括今年的,以及往年未解除应该受影响的,请各学校按局人事科下发的通知执行),必须按相关规定确定考核等次,考核等次影响到工资待遇的,还须按政策执行到位,请各校校长(园长)认真审核把关。如因工作疏忽,没有落实有关规定,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考核工作结束后,请各校于2023年1月16-18日(16-17日农村学校,17-18日城区学校)派专人将经校长(园长)审定的考核结果及相关资料报我局人事科沐秋兰同志。
/uploadfiles/2023/01-10/103951587-1484.doc(年度考核登记表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