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姜堰区教育局
关于规范做好2021年教育系统事业人员
岗位晋升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做好2021年教育系统事业人员岗位晋升工作,根据人社部门的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学校有空岗(各校须结合下达的岗位设置数以及单位实际聘用人数,逐岗、逐人对照,搞清是否有空岗,2021年获评高一级职称人员因还没有下达文件,没有履行聘用手续,仍占用原岗位数),相关人员符合聘用岗位要求,按照规定程序可以聘用到高一级岗位等级(2021年6月至今,教育系统内流动人员聘用关系仍在原学校,2022年5、6月份统一流动到新单位;此类人员今年可以参与原学校岗位晋升工作)。
2.专业技术岗位基本聘用条件和基本任职年限
基本聘用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初级职称、中级职称三年内、高级职称四年内考核合格及以上。因立案侦查或受处分期内,相关人员不得晋升岗位。处分解除人员,考核结果自处分解除当年重新计算。
基本任职年限:中小学高级教师五级岗位须受聘六级岗位4年以上,六级岗位须受聘七级岗位4年以上;中小学一级教师八级岗位须受聘九级岗位3年以上,九级岗位须受聘十级岗位3年以上;中小学二级教师十一级岗位须受聘十二级岗位2年以上。
3.聘用岗位条件:执行各学校在教育、人社部门下发文件基础上制定的本校岗位条件。校长的管理工作经历、业绩,视同具有相应的教育教学经历与业绩。
4.报送材料: 所有聘用人员均要填报岗位聘用备案表、聘用合同变更书(样表见附件)。填报的时间应为:“2021年12月15日变更x年x月x日双方签订的合同,合同起止时间:2021年12月15日至2026年8月31日(2026年8月31日前到龄退休的,填“2021年12月15日至退休时间)”。特殊情况人员,聘用期限可以填写2021年12月31日至2026年8月31日。聘用合同变更书要加上合同起止时间。聘用备案表(一式三份)、聘用合同变更书(一式两份)填报内容均要电脑打印,聘用合同变更书由教职工本人签名,他人不得代替,不得电脑打印名字。审批时,同时提供职称证书原件,低一级岗位聘用合同(初级岗位聘用二年以上、中级岗位聘用三年以上、高级岗位聘用四年以上的合同)或备案表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
参加工作满一年人员,如原已取得初级以上职称,本次一起聘用,报送材料要求等同晋升岗位人员(要在聘用备案表“备注”内注明情况)。
5.因岗位设置数,特别是高级岗位设置数不多,各校高级空岗数更是有限,根据省最新文件,小学副高级岗不超过9%,初中也只有20%多一点,高中近40%,义务教育阶段以中级职称为主,所以不可能评上高级之后,人人都能最终晋升岗位,请各学校做好解释工作。
因空岗很少,申报人员很多,暂不具备实施岗位晋升工作条件的学校,可以暂缓晋升,待时机成熟时进行。如因材料造假、程序不规范等原因引起信访、上访,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相关学校岗位晋升工作暂停,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根据人社部门的要求,在正式集中审批之前先对拟晋升人员进行预审,请各学校于12月17日之前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用备案表》(见附件)电子文本通过电子办公平台报局人事科周钦,过期不报视作无晋升对象,集中审批盖章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