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学校的和谐稳定和正常的工作秩序,规范教师廉洁从教行为,维护教师良好的社会形象,防止各种不法侵害案件的发生,根据市教育局要求,10月15日中午,叶甸中心小学组织全体教师学习《姜堰市教育局关于在职工作人员担保贷款和大额借款实行备案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会议首先由曹瑞明副校长介绍了出台《实施办法》的背景,然后李维忠副校长带领全体教师一起学习《实施办法》。在此基础上,该校校长张秀华就教师担保贷款和借款行为强调了四点要求:担保贷款或向他人借款,必须至少提前三天报备;凡是未报告备案的,学校一律不得出具收入证明;担保贷款或大额借款实施后,一周内将担保协议或借款协议复印件必须送交学校存档;所有教师每年7月1日前集中报告一次上一学年度担保贷款和大额借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