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书,爱看书,爱读书。书几乎成了我生活的一部分。因为书和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不过,你可不要以为我对书是一见钟情哦,我对书是日久生情。
以前为了让我们作文水平提高,老师、家长们都要求我们读书。然而,我的妈妈却只让我看作文书,说其它那些书都是胡说八道的。害得我对作文书,总是敬而远之,但是,从三年级开始,我渐渐对读书有了兴趣。
现在我没事儿就翻翻书,喜欢看的书数不胜数,什么都看。如杨红樱阿姨笔下的《淘气包马小跳》,黄蓓佳写的《我要做好孩子》和一些儿童小说……其中,《我要做好孩子》是我这几天刚开始读的,故事的主人翁金铃是一个胖胖的女孩,身高1.55米,体重50公斤。脸、鼻子、嘴巴都是圆嘟嘟的,讨人喜爱。
一些不爱读书的人也许会问:“你们为什么喜欢读书呢?读书太没意思了。”是呀,我为什么喜欢读书呢?因为书中有我热爱的、向往的生活,有我想交的朋友。只是一看到书,我就被它迷住了,仿佛走进了另一个世界。
有一次,妈出去前让我照看炉上的水,我独自一人在家里,把作业做完后,闲得慌,就拿出妈妈帮我订阅的《小学生优秀作文》和《故事大王》看了起来。渐渐地,我入了迷,走进了一个又一个故事情节里。然万里,妈妈烧的水开了,我却全然不知。结果就是——被妈妈狠狠地骂了一顿,又重新烧了一壶水。
还有,今天早上下课时,我如饥渴地捧起书,津津有味地看起来。看到有趣的地方,不禁哈哈大笑,一些同学见了,又好气又好笑。不知不觉又上课了,而我仍在看书,后面吴文嘉推了推我,嘀咕道:“上课啦!上课啦!别看了!”我这才醒悟过来。抬头一看,讲台前面莫明其妙地多出来了两个人,左边是罗伟,右边是林森。下课后。我问吴文嘉怎么回事儿,她差点儿没气晕过去。
读书使我快乐,读书让我的心灵得到满足,读书使我向往的生活可以在另一个世界里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