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按计划招生。要求各招生学校在招生时严格执行市教育局、市发改委下达的面向本市内和市外两种招生计划,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调剂计划招生。若需增加招生计划,必须在招生前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才可实施。

二是严格按招生时间招生。要求各学校招生工作确定在小学毕业考试结束后开始进行,任何学校不得提前招生,不得提前对本市内生源进行招生登记。

三是规范收费行为。要求各招生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市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不得搭车收费,不得擅自降低收费标准强拉生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