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下午,姜堰纠风办、市物价局、市教育局领导一同来洪林中学检查教育收费工作。

这些领导通过看、听、个别走访,了解到:洪林中学严格执行《关于明确2010年秋学期全市中小学收费政策的通知》精神,做到了服务性收费和助学教辅用书坚持学生、家长自愿的原则,学生教辅用书按新华书店操作流程,由学生自愿、直接向新华书店购买;凡学生自愿代伙的,学校按实际成本收取有关费用;对初中学生,每生每学期收取作业本费38元;坚持了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检查组领导同志对洪林中学以上教育收费工作表示肯定和赞许,同时与校长签订了《学校教育收费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