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里华中心小学召开教师大会,认真贯彻落实市局[2013]2号文件精神,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做人民满意的教师。
会上,王春华副校长带领全体教师学习泰州市教育局[20123]2号文件,姜堰区教育办公室“关于禁止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暂行规定”。左明安校长在会上讲话:禁止有偿家教,有偿补课,是强化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每位教师都应努力提升自身的综合素养,提高教育教学能力,不断提高自已的教学质量。拒绝有偿家教,才能有效地提高自身的社会地位、树立教师美好形象。
会上,全体教师在里华中心小学教师拒绝有偿家教承诺书上签字承诺,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践行师风师德建设要求,做人民满意的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