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是教师工作的地方,是教师的人生活动时间最长的地方。因此,谈“教师的幸福感”,我个人认为,应该首先关注教师的校园生活质量,关注教师校园生活的幸福指数,这是“以人为本”精神的最重要的体现。
正如康德所说,“人是目的”。人是目的和手段的统一,目的是第一位的。人之为人,其存在本身就是目的,而且是这样一种目的,这种目的是不能为其它任何目的所代替的,是不能仅仅作为手段为其它目的服务的。
如果没有人,就根本没有什么具有绝对价值的东西,人是一切价值的根据和源泉。人的幸福本身就有着无需证明的、自足的价值。
教师作为一个重要的、人数众多的职业群体,生活的幸福指数如何会影响着整个社会的福祉与和谐。
在一所学校,如果老师感到很苦、很累,不能够感受到学校生活的幸福和美好,不能够感受到教师职业的内在尊严,那不能够算一所好学校。因为我们的教师都不能够感受到学校生活的美好,体验不到学校生活的幸福感,感受不到作为教师的内在的尊严,学生能够感受到学校生活的快乐恐怕不是太可能的。
只有教师能够感受到学校生活充满希望、充满阳光,感觉工作过程是一种虽苦犹乐而不是一种劳役,是自我实现的过程而不是单纯的付出,他才能创造出充满生命温暖的课堂,才可能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