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堂上,有些教师往往只注重学生的准确答案,不敢暴露学生的错误原因,对学生学习上的错误往往采取不了了之或避而不谈的态度,不要说去主动寻找、利用、开发错误资源。一个有经验,有智慧的教师,总是会善待学生的错误,变错为“宝”,使之成为教育教学的契机。下面谈谈自己这方面的一些想法和做法。
一、 及时纠错 防微杜渐
课堂上,特别是新授课上,学生出错了,教师要引导学生及时纠正错误,
以防先入为主和知识的负迁移对学生新知的建构产生干扰,从而影响教学效率。
【教学案例】苏教版四年级下册P86 “篮球的单价为40元,王老师的900元可以买多少个篮球,还剩多少元?”
……
师:这道题怎么列式?
生1:900÷40
师:这道题该怎样计算呢?请同学们在自己的本子上计算,(同时请一名学生板演)师巡视发现,大部分学生结果是这样的(板演的学生也是这样):
900÷40=22(个)……2(元)
22
40)900
8
10
8
2
生2(很聪明):老师,这道题的余数不是2,应该是20。
师:余数到底是2,还是20呢?(教师设计一个辩论场景)
生3:我认为余数应该是2,不是20。因为竖式过程中很明显是10-8=2。
生4:我认为余数应该是20,不是2。我是通过验算发现的。22×40+2=882(元),与被除数不相等。22×40+20=900(元),与被除数相等,所以余数应该是20。
生5:我也认为余数应该是20,不是2。因为竖式过程中10后面的0是被除数十位上的0移下来的,所以10-8=2,这个2是被除数十位上余下的,余数应该是20。
……
【教学反思】这是一堂新授课,学生在知识的难点处出现了理解错误,我巧妙设计了一个辩论情境,在辩论过程中,学生及时发现了错误,及时纠正了错误,防止了学生惯性思维的干扰。这种开放式的教学方式,有利于学生理解这类题简便计算的实质,突破了教学难点,使教学过程丰富而有效。
二、适时诱错 柳暗花明
教师应善于恰当设置一些“陷阱”,甚至诱导学生“犯错”,使其“上当”,当学生落入“陷阱”,而陶醉在“成功”的喜悦中时,及时指出学生的错误,并通过正误辨析,让学生从错误中梦醒过来,吸取教训,往往能收到“吃一堑,长一智”的效果。采取“以退为进”的策略,学生加深了对知识重难点的理解。这是一种教学智慧,也是一种教学艺术,应成为教师的一种追求。
【教学案例】苏教版六年级上册P50“认识倒数”。
……
(学生已经认识了倒数的意义。)
师:观察上面互为倒数的两个数,它们分子、分母的位置发生了什么变化?把你的发现
在小组里交流。
生1:分子和分母的位置颠倒了。
师:那么,5的倒数是多少?
生2:5可以写成5/1,因此5的倒数是1/5。(师肯定)
师:1的倒数呢?
生3:1可以写成1/1,因此1的倒数是1/1,还是1。
师(顺势):0可以写成0/1,因此0的倒数是1/0。(这时学生议论纷纷,有人
说对,有人说错。)
生4:老师,0也可以写成0/2、0/3……因此0的倒数也可以是2/0、3/0……
师(故意):是啊,也就是说0的倒数有很多。
生5:老师,我认为0没有倒数,因为在2/0、3/0……中,0是分母,而分数中分母不能为0。
生6:老师,我也认为0没有倒数,根据分数与除法的关系,2/0=2÷0、3/0=3÷0……
在除法中,除数不可以是0。
……
【教学反思】教学0的倒数,这个知识很简单,有些教师教学时总是直接告知学生0没有倒数,然后要求学生说理由。上面这个教学案例,我利用知识的负迁移(5可以写成5/1,5的倒数是1/5。1可以写成1/1,因此1的倒数是1/1,还是1。0可以写成0/1,0的倒数是1/0。)教师“引诱”学生进入“山重水复疑无路”的境地,然后,通过生4、生5、生6的回答,那些“疑无路”的学生豁然开朗。看似简单的教学内容,教者做出了大文章,使教学过程精彩纷呈,提高了学生学习数学的信心。
三、定时归错 拨“乱”反“正”
定时归错即在确定的时间(通常在练习课或复习课上),一个单元或一个知识体系,学生发生的错误归纳总结出存在的问题,使学生明晰知识的本质,促进了知识的建构,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教学案例】
练习(怎样算简便就怎样算)。
1.出示练习题。
①88×125 ②142×13+78×25 ③23×(28+72) ④421-174+126
2.学生独立完成。
3.批改作业时,发现不少学生错误,现把一些学生出现的错误列举如下,并作具体分析。
(一)88×125
=( 11×8)×125
=( 11×125)×(8×125)
=1375×1000
=1375000
【拨“乱”反“正”】
由于乘法结合律与乘法分配律在表现形式上十分相近,致使一些学生容易造成知觉上的错误,误把乘法结合律当乘法分配律运用,这说明学生对这两条运算的理解还不够透彻。乘法分配律是乘法对于两个数的和或差的分配律,而乘法结合律是几个数连乘时,可以交换运算顺序,像上题三个连乘应选用乘法交换律或乘法结合律,而不应选用乘法分配律。学生犯了知觉性错误。
(二)学生做作业时,我发现“
142×13+78× 25” 这道题,许多学生眉头紧锁,抓耳挠腮,难以下笔。经过一番苦苦思索后,有学生满脸茫然地举手说:“这道题怎么简便计算呀?”
【拨“乱”反“正”】
上面这种现象在简便计算时出现的较多,尤其是那些学困生,因为在他们看来,学了简便计算后,所有的运算都可以进行简便计算,而当碰到不能简便的运算题时,就不知所措了。学生犯了定势性错误。
(三)23×(28+72)
=23×28+23×72
=644+1656
=2300
【拨“乱”反“正”】
我与几位这样做的学生交流,都知道这道题按顺序做是比较简便的,但他们认为这样做没有运用运算定律,就不是简便计算。也有学生说自己根本没认真看题,因为是简便计算,所以拿到手就运用运算定律。这种错误是由于学生不正确的简便意识所造成的,学生误认为:简便计算一定要用运算定律,否则就不是简便计算。学生犯了意识性错误。
(四)421-174+126
=421-(174+126)
=421-300
=121
【拨“乱”反“正”】
简便计算的一个很明显的策略就是“凑整思想”。“凑整”能使计算简便,但“凑整”必须建立在正确运用运算定律的基础上,不能盲目地追求“凑整”,否则就会为“凑整”而“凑整”,造成知识学习的机械性。有些题,由于受数字的干扰,学生容易出现违背运算法则,盲目追求“凑整”。如上题中,学生因看到 174+126=300,就误以为可以把后两个数先相加,从而导致计算结果的错误。学生犯了干扰性错误。
对于错误,教师要善于挖掘其数学价值,灵活运用于教学中,为学生创设新的学习机会,发挥其最大效益,从而提高课堂教学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