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家乡很美,是个纯农业的乡镇,40多年前的老书记带领全乡农民进行了长远的水利规划,开挖了三横四竖7条沟河,建成了“路成线、田成方、沟河成网”的农村乐园,在我的记忆中,我们这从没受过干旱和水捞的灾害,让人们到现在也不得不佩服老书记的胆略。而那横跨两条河的“十字桥”曾吸引了无数省内外人士前来参观,本地的特产——猪肉(纯天然饲料养成)更是一绝,它就是比什么地方的都香,周恩来总理曾亲临我们这亲口赞赏我们这的自然风光好、猪肉香。
转眼间,书记换了一界又一界,这个这样规划,那个那样规划,一方方的土地再也不方了,为了“政绩”办厂啊,引资啊,于是,一条条大路荒着,一座座楼房空着。而今大片的土地被圈着,有的是征了,有的是租了。学校四周不知是被征还是被租的大片土地却荒了快2年了。香港有回归日,我不知道这些耕地什么时候回归?那些“石化厂”、“石棉厂”、“石塑厂”等等的什么厂,放出一股股的怪味,附近的鱼儿都气的不活了。
1986年,党中央和国务院发出《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制止乱占耕地的通知》;1992年党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严格制止乱占、滥用耕地的紧急通知》;1994年发布《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保护耕地的通知》(11号文件);1998年,耕地保护写进了《刑法》,增设了“破坏耕地罪”、“非法批地罪”和“非法转让土地罪”。没有调查研究我也不知道现在这些政策和法规还实施不实施,从我看到的表象看恐怕是不实施了,“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是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可能也是一句过时的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