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幼儿教师来说,教学中的成就感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自己的成长和进步,二是幼儿的成长和进步,尤其是后者更能给教师带来满足和幸福。看着幼儿的成长和进步,教师就会感到自己有用,自己的工作有价值,伴随着价值观的实现,教师会体验到自身力量的增长,而且这种体验本身伴随着幸福。弗洛姆曾说:“幸福本身不是结果,而是伴随着力量增长的体验。”在孩子的成长与进步中,教师体验到了“给与”所带来的幸福。“给与”不是奉献,“给与是潜能的最高表达。在给与的行为中表示了我生命的存在,给与本身便是极大的快乐。”
著名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还曾经说过:“如果你想让你的教师的劳动能给教师带来一些乐趣,使天天上课不致于完成一种单调乏味的义务,那你就应该引导每一位老师走上从事教育研究的这条幸福的道路上来”中要我们去进行研究,就会发现每天的太阳是新的:幼儿的精神面貌是“新”的,孩子的反响是“新”的,每天的收获是“新”的,这样的工作当然是其乐无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