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初三那年,学校里一下子来了三个青年男教师,个个身子精瘦,头发梳得油光,走路时火火生风,脚底像装了弹簧,细看,脸上还有或明或暗的红色痘痘。要知道,旧时乡下学校见最多的是被无拘的风吹枯的暗黑脸庞,心里很稀奇也有了些许莫名的期盼。
到了新学期第一节物理课,很意外,班门口真走进了其中一个,现在回想来该是其中最为帅气的,黝黑的头发飘飘洒洒,无意间甩一下全都颤巍巍的,在同学们眼里就连他脸上不甘寂寞的红痘痘也娇嫩得极为可爱。进班他嘴角挂着一丝微笑带着一丝腼腆开腔了:“我是新来的,叫丁云根。”咬字准确很有力度。说实在话他来教我们班物理真是“受命于危难之际”,初二升初三考试,就这班只有一人及格才七十三分(百分制),其余五十几分少有,三四十者比比皆是,“一群不可救药的野孩子”背地里曾听见有老师如此叹惋。换作一个初出茅庐的嫩头青执教,这块泥潭该是越搅越浑吧,估计有人会如此担忧。
初三物理第一章是电学,他上课总不忘带几根细电线,几节蓄电池,几只手电用的小灯泡。细细的电线在他手中翻来覆去变换着形状,小灯泡也忽明忽暗,就这样整个班的学生都轻而易举地掌握了串联并联等有关这一章节的所有原理。这段时间里,很多学生都成了“小电工,”晚上宿舍里灯熄了,个个床前都有荧荧灯光闪烁,有人在做着没完没了的作业,也有人看着古龙金庸的小说,据说,女生宿舍里也是如此。到后来的单元测试,这个曾经学物理一塌糊涂到令人绝望的班级均分竟然达到九十几,满分还有五六人,老师交口称赞,认为这是校园里的一段几乎不可复制的神话。。
至今还记得他将力学那个单元,学校没有直观展示的多媒体也没有现成的实验器材,他凭着一张能说会道的嘴硬是将抽象的道理讲得清清楚楚,他右手板书,左手握拳拇指翘起左转转右转转,简洁扼要的完成了牛顿第一二三定律的诠释。
所有同学都喜欢他上课,因为他的深入浅出谈笑风生,更因为孩子心中萌动的偶像情结,女孩子看他像极了黎明天王,而男孩子看他更多则是古惑仔里的南哥。九十年代初期的乡下蛮横骄狂者居多,同学们在学校里上晚自习经常会遭到社会上流里流气的草莽骚扰,上学的孩子一星期也就一块两块的零花,经常被恐吓而后乖乖献出,年长的看班老师遇到这类事尝试着苦口婆心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可“秀才遇到兵”徒劳无功,只有他坐班时学习可以安宁。其实初始时他在班看自习窗口也有魑魅游荡口哨乱响,两个星期后的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他和另两个血气方刚的同伴大步迈出校门,无人知晓那样的夜晚乡村长满青草的小路上究竟发生了什么,第二天他右眼蒙着一块白纱布,右手也贴了一块大膏药,课上看到我们眼中的诧异,他努力解释了一番:“昨晚回去做实验,不太顺利,嗨嗨。”从那晚,他的自习再无宵小出没。
在我们的想象中那该是一个多么惊心动魄多么神奇的夜晚,更神奇的是篮球场上的他,手中的篮球好似长了眼睛尽往篮筐里钻,跑起来像猿猴腾挪闪躲无所不能,最叫绝的是跃在空中的他,姿态轻盈飘逸,柳絮般让人无从捉摸,只要他在场上,班上的男生女生欢呼呐喊击掌跺脚激动的不能自已。
就一年,我离开了中学,他陪着我的同学从中考一直杀到高考,又缔造了一段神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