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尊重孩子,给他们自由
蒙台梭利把她办的学校称之为“儿童之家”,她认为儿童有种与生俱来的“内在生命力”,这种生命力是一种积极的、活动的、发展着的存在,它具有无穷无尽的力量。教育的任务就是激发和促进儿童“内在潜力”的发挥,按其自身规律获得自然的和自由的发展。她主张,不应该把儿童作为一种物体来对待,而应作为人来对待。自由是儿童不受任何人约束,不接受任何自上而下的命令或强制与压抑的情况,可以随心所欲的做自己喜爱的活动,生命力的自发受到压抑的孩子决不会展现他们原来的本性,就像被大头针钉住了翅膀的蝴蝶标本,已失去了生命的本质。但这里所谓的给孩子自由,不同于放纵或无限制的自由。蒙台梭利说:“让孩子学会辨别是非,知道什么是不应当的行为。如任性、无理、暴力、不守秩序及妨碍团体的活动,都要受到严厉的禁止,逐渐加以根绝。必须耐心地辅导他们,这是维持纪律的基本原则。”在儿童之家的教室里,我们会看到所有的孩子在教室里自由地走来走去,但都在做一些有益的、充满智力的自觉活动,没有任何的粗鲁行为,这些孩子才是真正遵守纪律的。
二、让孩子学会独立
没有独立就没有自由,因此,我们必须指导孩子的个性得到自由、积极的表现,使之通过自己的活动达到独立。蒙台梭利指出:有效训练小孩的所有教育活动,都必须帮助孩子们在独立的道路上前进。我们必须帮助他们学会走路,学会跑,学会上下楼梯,学会捡起掉落的东西,学会自己穿衣服和脱衣服,自己洗澡和吃饭,清楚地表达自己所需要的东西。所有这些,都是独立教育的一部分。
《蒙台梭利早期教育法》这本书,是蒙台梭利博士对自己亲手创立的“儿童之家”的经验总结,她独特的教育观念——让孩子通过自己的努力去自由地学习,让我有眼前一亮的感觉。在今后的教学生涯中,我要做到的是:要给予孩子们充分的尊重与理解,让他们自自由地发展,健康快乐的成长。我想这是我能做到的,也是我应该做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