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逻辑的力量》已经进入第六次讲授(一周一次(一节课)),接近尾声了,随手翻看人教版选择性必修中第一专题“经典理论论著”,发现柏拉图的《人应当坚持正义》是一篇逻辑实际运用的绝好素材,于是决定提前让学生接触这篇千年前的经典对话。

学生第一次预习(不足15分钟,因学校活动)后,我让学生提问,学生不知所云,感觉读不进去。我知道学生根本没有注意课文注释,引导学生说出格黎东劝说苏格拉底逃走的三点理由,用自己的话概括:第一点理由从朋友的角度劝说;第二点从苏格拉底的未来角度;第三点从苏格拉底的影响角度。三点理由很充分,苏格拉底为何坚持不逃走,他是如何辩驳的,要求学生再次进入文本提取苏格拉底的观点。

学生一般概括出三点:听从道理;听从专业人士的意见,而不是听从大众的意见;任何情况下,都不要做不正当的事。学生看书走马观花,湖光掠影,不能静心筛选信息,其实苏格拉底的观点有:①一贯遵守的原则:听从道理,即使遭遇灾难/恐吓/死刑,也要听从道理。②有些人的意见必须重视,有些人的意见不需要重视。③重视好的意见,不管坏的意见。④听从专业人士的意见,而不是听从大众的意见。⑤身体毁掉了,人就不能活了。道义毁掉了,人也不能活。⑥道义与身体相比,道义更加重要。⑦人最重要的事情不是活着,而是活得体面,活得正派。⑧一个有道德的人思考的基础和核心,就是这件事正不正当。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做不正当的事。⑩以坏报坏,也是不正当的。这10点观点是层层铺垫,步步追问,逻辑严密,不可以调换顺序的。

进一步梳理归纳,听从真理,真理的内涵,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坚持真理(正义)。这三点对应着格黎东的三点理由。

苏格拉底提出一个假设前提:格黎东的关怀是否合乎正道。也就是说如果格黎东要我逃走的行为“有无可非议的道理”,我就逃走;如果没有,我不走。第一问:格黎东你同不同意“有些意见要重视,有些意见不考虑”?第一答:同意。

第二问:什么是好意见,什么是坏意见?举个例子吧。一个从事体育锻炼的人并以此为业的人,他是听多数的外行人的意见,还是听少数的内行的人意见?第二答:当然是内行的人。

结论:以此类推,关于正义与非正义、丑和美、好和坏这些,也应该听少数的内行人的意见,不能听从众人的说法。因为少数的内行人讲的是真理,多数外行人(众人)的意见会置我们于死地。答:同意。

引申:我们不仅要活着,而且要活得好(体面、正派)。答:同意。

言外之意:你与朋友们的意见,让我逃走,可以让我活着,但我是不是活得好呢?还不知,那么怎样才能活得体面正派呢?

第三问:未得雅典人同意释放,我便逃跑,正当吗?你讲的逃跑的三个理由,也是众人的考虑,但我的考虑是,逃跑的行为是否正当?(是否遵守了法律?尽管这个民主决定看起来很荒唐,但遵守法律这个事本身是很严肃的)

是不是我们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做不正当的事?答:不能做。

结论:不能以不正当的行为,去报不正当的审判。(不能“以坏报坏”)即,知道对方是错的,不能用错误的行为去对待对方。

在苏格拉底心中,“正义”究竟是什么?在苏格拉底这个例子里,法庭认为他不敬神明,起诉他的人认为他败坏青年,但他的亲朋好友却认为他并非如此。“正义”不仅有着时代局限性,即便是处于同一情景中的人们,由于观点、立场、价值观的不同,也会对正义有着不同的解读。

在这里,法律即正义。因为法律是在人们的共识的基础上形成的社会规范,在对具体问题的裁决上,大部分是合情合理的,也许少数情况下是不够完善的,但它仍然需要我们尽全力去维护。我们之所以认为苏格拉底的做法不正确,是因为觉得他接受了不公正的判决;我们之所以觉得这判决不公正,是站在我们自己的价值体系下做出的判断。苏格拉底选择服从判决,是因为他的做法不仅维护着法律的威严与价值,他的死也警示着人们,当前法庭仍然存在着不合理与不公正,应当改进。这就是为什么法律代表着正义,而违反法律就是不正当的。如果他选择逃走,将使不服法的人争相效仿,法律权威不复存在。

苏格拉底的逻辑推理过程:

使判决生效的法律对于国家的存在具有根本上的重要性。

试图破坏判决的有效性就是试图破坏国家的存在。

破坏国家的存在是不正当的,因此违背法律的判决而逃走是不正当的。

也可以从另一个角度推论:

个人受惠于国家和法律,城邦和法律的地位高于个人的地位。

由于城邦和法律高于个人,个人就应该服从城邦的命令。

由于对城邦的服从是正当的,违背城邦的命令而逃走就是不正当的。

三段论式的演绎推理学生还不能灵活运用,制约着学生的思维进展提升。

站在格黎东的角度,苏格拉底是应当越狱的,这是因为判处苏格拉底死刑,原本就是不合理的;如果站在苏格拉底私人的角度,其实也可以得出这一结论,但是苏格拉底偏偏不认同这个观点,其理由是既然是法律宣判的,那就应当遵守法律。遵守法律就是尊重法律,尊重法律就是尊重多数人的观点。正是因为苏格拉底执着的认同这个观点,所以他才愿意自愿赴死。

我们读这篇文章最大的价值,就在于学习苏格拉底的思维方式。苏格拉底如何审视自己的人生?就是对生活不断追问。通过不断追问,让我们的认知得到提升,思维得到发展,认清事物的真相。

苏格拉底选择了拒绝逃走。原因两个:第一,他不愿意违反法律。他说:“雅典人对我处以死刑不是我的问题,是雅典人民的问题。但如果我要越狱,就是我的问题了。”第二,他要以死来捍卫自己的信仰。苏格拉底主张一个新的神——道德善、智慧真的理性之神,人要有自己的理性思考,而不是盲目地相信一个不存在的宗教之神。苏格拉底不容许心中神圣的信仰有丝毫的被亵渎,他毅然选择死亡;而民众也不允许苏格拉底对自己宗教的丝毫亵渎。所以,苏格拉底与民众的冲突,归根结底还是信仰理性之神,与宗教之神的冲突。70岁的苏格拉底被罚喝毒酒而亡,他的死一直被描述为民主暴政的典型,他的死也是西方版本的舍生取义。

苏格拉底拒绝越狱逃跑的态度及其所体现的精神历来广受赞赏,但也有人认为,雅典法庭判处苏格拉底死刑的罪名是“不敬神明”,这种判决是不正义的,苏格拉底欣然接受不正义的判决,这种态度不值得赞赏。你怎样看?为什么?可以根据不同观点组成两个小组展开辩论。

教材学习提示要求就苏格拉底接收法庭判决的做法展开辩论,苏格拉底将“正当”“道义”视为绝时的原则,合生取义,令人感动。但是永恒的“正义”真的存在吗?它有没有时代性?是不是一定社会历史条件的产物?不妨像苏格拉底一样追问这些问题,与先贤展开思想的对话,丰富自己的精神世界。我们不能简单化地理解为要坚守正义/不要坚守正义的辩论。

有同学从苏格拉底不能“以坏报坏”延伸出不能“以暴制暴”,并举出历史上的农民起义都是以暴制暴的,共产党拿起枪杆子与国民党对着干也是以暴制暴……

如何对学生的错误思维进行引导?

被推翻的那个统治是正义的吗?

逻辑思维的首要前提是概念的正确辨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