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素质教育,强化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国家教委副主任柳斌在《四谈关于素质教育的思考》一文中提出“实施素质教育的关键是改革教育评价制度和人事制度”。教育评价制度被列为实施素质教育的关键,可见其地位十分重要。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学校素质教育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它是以学生的发展状态与水平为评价对象的教育评价活动,是对学生素质的各个方面,各个过程进行多渠道认证的教育评价活动,那么如何对小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价呢?
一、确定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和标准。
综合素质评价应通过主题德育活动、自主学习活动、青春活力行动、实践体验行动、未来素养行动等来评价学生的发展。培养学生热爱祖国、诚实守信、助人为乐的高尚道德品质;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健壮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以及健康的审美情趣。具体指标应包含小学生在综合实践活动等非统一考试科目中的实际表现,在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所达到的综合素质水平。
二、明确综合素质评价的原则
1. 注重评价方式的可行性。
评价方式如果给教师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自然就会没有生长的沃土。为此,我们应该让每位教师提出适合本班实际情况的班级评价方案。如低年级的孩子年龄小,用汉字记载有困难,我们就可以适当变通,可用小红花、小粘贴等小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来记载他们所取得的进步。这样既减轻了教师的负担,也锻炼了学生的能力,在整个操作过程中,基本上由学生自主管理,教师主要起督促指导作用。整个实验过程既是一个评价的过程,也是一个自主管理、自主学习、自主锻炼的过程。教师没有丝毫的负担。通过实验,课堂上的气氛、学生的积极性、精神风貌均有明显改变。后进的学生也在迅速转变。
在运行过程中,我们也应注意到还有需要完善的地方:如长期加分学生会抱以无所谓的态度,对加分失去兴趣,。还有一些家长未能转变观念还是滔滔不绝的大谈学习分数,不理解习惯的培养,采取一些非常强硬的手段逼孩子学习。在家长会上我们要对评价方式进行宣传,这些都需要进一步实验探索。
2.扩大激励性评价的辐射面
以往的教学评价是把表扬给予极少数的学生,能够获得的只是凤毛麟角,教学评价无形中变成了一种甄别手段。而我们所实施的评价是为了让学生在现有的基础上谋求实实在在的发展,我们说不要把表扬看成是给学生的赏赐,而是真诚的送一份赞许。在课堂上评价要研究学生的差异,分层加以鼓励。这就如同摘一棵树上的桃子,有的伸手就可够到,有的跳脚才能够到,有的需要踩着高凳子。教师分层鼓励就是在教给学生跳脚,踩着高凳子。坚持每个学生都得分,获得小红花的机会,每个学生都有成功的机会。这样既重视了课堂的评价,使学生总处于“我能行”的积极状态中学习,又能在期末时对学习状态给予科学的评价,始终让学生处于喜悦的竞争状态中。
3.注重评价的客观性
小学生的成长与发展离不开充满激励的氛围,但也不能矫枉过正。现在有些老师对学生的评价是好声一片,看不到一丝不足,尤其是那些成绩好的同学,往往是“一好遮百丑”,这就直接导致了他们的狂妄自大,成为班级的“小霸王”;好有一些学生因为一路走来听到的都是溢美之词,遇到了挫折就一蹶不振。因此,教师应该用客观的眼光看待学生,对学生个性特点与知识能力做出客观的评价,根据学生的成长记录袋,指导学生正确认识自己,发展自己的潜能,从而对自己的未来充满信心。
4.力求评价角度的多样性
随着新课程标准的实行,素质教育的紧抓不放,现在对学生的评价体系也越来越系统了,越来越公平了。不仅在教育学生的过程中体现了人文性,在评价学生的过程中更加体现了“以人为本”,实行了综合素质评价,也就不再简单的拿成绩来衡量学生了,而是看学生等多方面的表现,所以在课堂上我们对学生的评价除了重视学生对认知任务的完成,而且还要重视学生学习过程中思维活动的评价,重视学生情感、态度、价值观等非智力因素的评价。改变传统那种固定的、无情的评价,要正视学生差异与个性,因人、因事、因地制宜,进行灵活的、充满人情味的多角度评价。
5.追求评价主体的多元化
一般说来,教师、学校领导和家长成为综合素质评价的主体,是毫无疑问的。家长居于教育评价主体地位也是客观存在,因为他们既是教育活动的重要责任者,他们不仅关心子女各方面的发展状况,还十分关注学校及教师的威望、水平与质量,并做出自己的评价和调整的建议。而学生是被评价的对象,是所有评价者唯一的内容,是学校、家庭的核心。因此小学生在主体发展过程中应不断地对自己的发展状况进行各方面的评估,以追先进,而教师要发挥对学生评价的主体性,充分利用评价目标、意义、标准方式和进程等,组织学生对照目标检查自己的进步状况,并能根据自查结果调整自己的努力目标与行为。教师应向学生解释各种评价结果,并与每位学生一起分别制定今后的努力发展方向,使他们的综合素质得以提高。
三、完善综合素质评价的等级评定。
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包括综合性评语和等级两部分。综合性评语是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评语采用激励性的语言,客观描述学生的进步与不足,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潜能,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闪光点。等级是对学生的综合素质做出评价,综合素质的指标,均采用“优秀”(A)、“良好”(B)、“合格”(C)、“不合格”(D)四个等级。
综合素质评价的目的不是选拔综合素质高的学生,而是帮助我们改进评价方式,寻求适合学生的教育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换言之,评价是为学生发展服务的。在实践中我深切地体会到:评价制度的改革确实起到了激励、促进学生全面、生动、主动的发展的作用,它使每个孩子“大家不同,大家都好”。作为一线教师,我们有理由也完全应该把综合素质评价的改革不断深入地坚持下去,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