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教育教学小微权力专项整治活动以来,兴泰中心小学在“遵守评先推优规则”方面做了大量有益的探索与尝试,得到了广大教师和社区群众及学生家长的赞许。
一、以生为本,客观公正。
评先推优的根本目的,是为了通过评价来服务学生的发展,发挥教育教学过程中的选拔、引导和榜样示范以及过程控制等功能,从而达到表彰先进,激励全体的功效。我校通过讨论,梳理,形成“评先推优”的一系列评推细则和制度,并公开程序步骤到全体教师、学生及家长,实现评推规则的公开、公平、公正,以学生素质发展为基础,通过自我推荐、同学推荐、自我评价、同学评价、教师评价、学校审核、家长反馈及结果公示等过程,在阳光下规范运作,使所有孩子都有机会参与竞争,让所有教师、学生及家长都信服评推结果,营造你追我赶的健康良好绿色氛围。
二、各美其美,美美与共。
评先推优工作的实施,能在有效评价中根据评先推优标准能甄别出优秀学生,并促进学生的进一步发展。但囿于很多评推规则的全面性、代表性,甚至文化成绩好能“一好遮百丑”,有其片面性,尤其忽略了个性发展、特长发展。因此,我们结合学校“勤真”文化项目特色,以“一切为了学生的发展”为出发点,挖掘学生潜能、重视学生特长、保护学生自尊心与自信心,制定出“勤真之星”评选方案,多元化项目,细化创争条件,分类涵盖诚实星、助学星、礼仪星、守纪星、助人星、环保星、进步星、创新星、体育星、文艺星等十个方面,让所有学生都有能被激励、被认可的机会,得到能自我主动发展和特色发展的大舞台。避免了既往单一的“好生”与“差生”标签式的评价,让多元性评价、发展性评价成为学生自我发展的助推剂,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各美其美,从而实现美美与共。
教育是培养人的活动。评先推优是对获奖学生的肯定与鼓励,也是对未获奖学生的鞭策与促进。苏霍姆林斯基曾经说过:每一个儿童身上,都蕴藏着某些尚未萌芽的素质。教育最重要的任务之一,就是使儿童的一切天赋和才能充分的发挥出来。学生的发展具有多样性,“出色的”并不一定是“全面的”或者“最好的”,因此,我们将不断加强研究,拓展内容,搭建平台,完善规则,以教育评价为抓手,以教育公平为保障,认真做好教育教学全过程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