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十九大精神为指针,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2017年全区教育事业发展工作重点,进一步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坚持监督与指导并举,充分发挥“监督、检查、评估、指导”的职能,不断提高挂牌督导实施水平,为促进全区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督学目标

1、督促、指导学校贯彻执行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2、遵循教育规律,保障教学工作常规的实施。

3、不断促进安全机制和措施的建立。

4、落实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5、实施素质教育,扎实开展辖区学校发展性教育督导工作。

    三、具体工作

1.按照国家、省、市要求,保证责任区内学校挂牌到位、督学到岗、督导到校。

2.督导校园环境,食堂、宿舍管理,食品、饮水安全卫生等情况。

3.督导学校开齐开足课程情况、课堂教学情况,尤其要关注学校阳光体育1小时落实情况。

4.督导学校规范招生、规范收费情况以及学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5.督导教师师德、专业发展及禁止从事有偿补课、家教情况。

6.督导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情况。

7.针对学校“五严”规定执行情况、教育信息化建设情况等组织开展各类专项督导活动。

8.配合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国家级验收以及“全国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申报准备工作。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