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和《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切实按照区人民政府督导室的工作部署,增强法制观念,践行服务理念,促进督导学校依法规范办学,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学校。
二、工作目标
1.认真学习教育政策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把握教育改革发展要求,钻研理论,学习政策,提高指导实践和服务学校的能力,为督导学校可持续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2.履行督导工作职能,做好在政府、学校、社会群众中的桥梁纽带作用,促进督导学校成为政府放心、群众满意、社会认可的学校。
3.认真参加各类专项督导、综合督导,扎扎实实做好常规督导,认真完成区教育局分配的相关工作。
三、工作安排
一月份
1.督导学校做好2015年秋学期结束工作。
二月份
1.开展学校规范教学行为随机督查工作;
三月份
1.督促指导学校做好春学期开学工作,特别是对安全工作的落实进行回头看;
2.开展春季学校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查;
3.协助核查学校教职工情况。
四月份
1.巡视校园,督查学校安全工作;
2.督促学校规范完善心理咨询室,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有效开展“心理关怀月”工作;
3.调研春学期学校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导中发现的重难点问题,跟踪督查整改落实情况;
4.督查学校责任督学办公室布置,责任督学督导意见和建议交办、整改、报告制度,挂牌督学新闻报道等工作。
五月份
1.了解学校校园足球开展情况;
2. 督导学校做好迎接上级部门督导检查的前期准备工作。
六月份
1.督导学校做好全面改薄专项督导校级自查工作;
2.督促指导学校全面做好学期结束工作 。
七、八月份
1.加强暑期规范办学行为督导;
2.配合开展治理学校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督查;
3.督促指导学校做好假期安全工作;
4.督促指导学校做好暑期教师培训工作。
九月份
1.督查新学期开学工作;
2.督查学校教师廉洁从教情况。
十月份
1.督促和指导学校切实做好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第二阶段工作 ;
2.开展留守儿童关爱工作专项督查。
十一月份
1.开展教育技术装备专项督导 ;
2.继续督查和指导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
十二月份
1.了解学校冬季阳光体育活动情况;
2.督促学校教师专业发展“国培”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