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姜堰区实验初中

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教育督导条例》要求,以创建国家、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为抓手,积极推进我区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更上新台阶。

二、具体工作

1.全面推进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建立任务明确、基于常态、全面覆盖的随访督导模式,力争创成江苏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区。

2.督促指导学校制定“十三五”发展规划,以规划引领学校发展,按照“补齐短板,放大优势,打造特色”要求,聚焦教育现代化建设。

3.督促学校抓好各项常规管理工作,确保校园净化、美化、文化。学校要健全自评制度,要对照《江苏省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考核标准》,于920日前报送学年自评报告。

4.督查学校课程计划执行情况,确保学校开齐、上足、教好国家规定课程,积极探索国家课程校本化实施的创新实践。

5.督促指导学校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对示范校管理水平进行回头看,加快学校品质提升步伐。对照国家、省中小学校舍建设标准和《泰州市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开展专项督查。

6.督查和指导中小学校(幼儿园)章程实施情况,引领学校走法制化管理之路。重点加强招生过程的督查,严格规范招生秩序。

7.开展素质教育“5+2工程深入实施情况的专项督导,促进课程改革的深化,全面提升绿色质量。

8.督促指导学校切实抓好德育工作,重点督查了解学校以“中国梦,我的梦”为年度德育主题的系列化德育活动、“八礼四仪”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及成效。

9.结合区教育局2016年一号文件提出的把每年四月份定为“心理关怀月”工作要求,督促学校规范完善心理咨询室,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有效开展工作,维护师生心理健康。

10.开展体育工作专项督查,确保阳光体育活动大力开展,继续推进足球、太极进校园工作。

11.督促和指导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切实保障学前教育三类残疾幼儿按时入学,落实随班就读特殊儿童少年关爱行动计划。督促学校高度重视留守儿童教育问题,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12.督查学校功能室建设、管理、使用情况,确保各校功能室建设、管理、使用到位。指导相关学校继续对照《江苏省义务教育办学标准》一类标准,全面落实 “改薄”实施项目,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13.督查、指导责任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治理在职教师有偿家教、治理教师违反教育部“六条禁令”等工作。

14.督查指导学校做好省教育现代化示范区建设相关工作,力争总体达到省定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要求,综合得分90分以上。

15.受理、核实学校相关举报和投诉,及时向区教育局、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报告并督促学校及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