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紧紧围绕2016年姜堰教育“全力冲刺教育现代化 促进办学品质新提升”的总体目标要求,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教育督导条例》要求,不断改进督导工作作风,切实履行教育督导监督、检查、评估、指导职能,不断提高督导实施水平,为本责任区内挂牌督导学校在规范办学、素质教育、特色建设等方面健康快速发展提供更好地督导服务。
二、挂牌督导学校
娄庄小学、白米小学、行知实小、张沐小学、官庄小学
三、重点工作措施
1.督促指导责任区内学校制定“十三五”发展规划,以规划引领学校发展,按照“补齐短板,放大优势,打造特色”要求,聚焦教育现代化建设。
2.督促指导责任区内学校抓好各项常规管理工作,确保校园净化、美化、文化。学校要健全自评制度,要对照《江苏省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考核标准》,于每年9月20日前报送学年自评报告。
3.督查责任区内学校课程计划执行情况,确保学校开齐、上足、教好国家规定课程,积极探索国家课程校本化实施的创新实践。
4.督促指导责任区内学校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对示范校管理水平进行回头看,加快学校品质提升步伐。对照国家、省中小学校舍建设标准和《泰州市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开展专项督查。
5.督查和指导责任区内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章程实施情况,引领学校走法制化管理之路。重点加强招生过程的督查,严格规范招生秩序。
6.开展素质教育“5+2”工程深入实施情况的专项督导,促进课程改革的深化,全面提升绿色质量。
7.督促指导责任区内学校切实抓好德育工作,重点督查了解学校以“中国梦,我的梦”为年度德育主题的系列化德育活动、“八礼四仪”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及成效。
8.结合区教育局2016年一号文件提出的把每年四月份定为“心理关怀月”工作要求,督促责任区内学校规范完善心理咨询室,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有效开展工作,维护师生心理健康。
9.对责任区内学校开展体育工作专项督查,确保阳光体育活动大力开展,继续推进足球、太极进校园工作。
10.督促责任区内学校高度重视留守儿童教育问题,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11.督查责任区内学校功能室建设、管理、使用情况,确保各校功能室建设、管理、使用到位。指导相关学校继续对照《江苏省义务教育办学标准》一类标准,全面落实 “改薄”实施项目,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12.督查、指导责任区内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治理在职教师有偿家教、治理教师违反教育部“六条禁令”等工作。
13.督查指导责任区内学校做好省教育现代化示范区建设相关工作,力争总体达到省定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要求,综合得分90分以上。
14.受理、核实责任区内学校相关举报和投诉,及时向区教育局、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报告并督促学校及时整改。
四、特色工作
继续坚持挂牌督导与联盟教研整体联动。鉴于督导校与教研站的一体化设置,秉持“督导即服务”的理念,结合教研站建设及工作职能积极开展业务服务督导,不断加强教研站各校的交流互动,科学整合、合理放大优质教育资源,充分发挥群体优势、联盟效应和名师名校影响力,努力打造优质资源共享、典型问题同解、品牌学校齐建的联盟运行机制,积极推行管理互通、研训联动、质量同进、文化共建、项目合作“五大”行动,推动教研站各校高位均衡发展,整体提升了教研站各校的办学水平和品位。